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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F区、莆田石城海上风电场项目勘测设计招标(招标公告)

2017-05-27 浏览数:222

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F区、莆田石城海上风电场项目勘测设计招标(招标公告)

   福建省三川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海上风电场项目勘测设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24-17110424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三川海上风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莆田海上风电场项目勘测设计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项目名称:
  合同包一: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F区项目勘测设计招标
  合同包二:莆田石城海上风电场项目勘测设计招标
  1.工程概况:
  合同包一:莆田平海湾F区海上风电场位于南日岛南侧平海半岛与南日岸线之间的海域,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9°27′29″、北纬25°10′53″,风电场距离南日岛岸线2——5km,场址总面积约14km2,海域水深10m——25m,总体呈西浅东深态势。
  工程拟安装单机容量 5 MW的风力发电机组 40 台, 总装机容量 200 MW。本工程设置220kV升压变电站一座,采用陆上布置,布置于南日岛南侧滨海滩地上,220kV升压变电站设主变1台,容量为200MVA,升压至220kV后以一回220kV向东北方向出线,沿着规划的路网向北敷设至坑口附近的220kV海缆终端站,后采用海缆敷设至石城海上风电场220kV升压变电站。石城220kV升压变电站已预留本工程220kV间隔。
  合同包二:莆田石城海上风电场规划场址南依平海半岛,西临黄瓜岛,东连牛屿,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 119°21′23″、北纬 25°17′31″。风电场南距岸线 2——5 km,中心距离岸线 3.5 km,项目场址总面积约14 km2,海域水深一般 5m——20m(理论水深),总体呈西浅东深态势。
  工程拟安装单机容量 5 MW的风力发电机组 40 台, 总装机容量 200 MW。本工程设置220kV升压变电站一座,采用陆上布置,布置于湖尾村西北侧的荒地上,220kV升压变电站设主变1台,容量为200MVA,升压后拟以一回220kV线路接入大蚶山220kV升压站,并入省电网。
  2.招标内容:
  海上风电场项目全部工程的勘测、设计及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风机机型及风机基础型式的方案比选和经济性分析等的初步设计及优化设计;施工阶段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及测绘成果、安全专篇、职业卫生专篇、消防设计备案所需图纸及资料、施工图设计、预算及竣工图的编制和施工过程的勘察设计工作及相关服务(包括对招标人外委项目的汇总、归口、协调、配合;工程设计人员的现场服务;编制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并协助招标人对设备、材料招标的评标工作及其技术协议的谈判与签订;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控制价);竣工图的编制等。
  投标人可参加其中一个合同包的投标,也可以同时参加两个合同包的投标。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标一个合同包。
  3.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 的评标办法。
  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为:
  4.1.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 投标人应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甲级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各成员均应满足该资格条件);
  4.3.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各成员均应满足该资格条件);
  4.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在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应具有一项及以上海上风电场的施工图勘测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携带原件备查);
  4.5.设计总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近五年内至少担任一项海上风电项目勘测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或投标单位主管海上风电项目副总工程师及以上职务经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封面、工作范围及签字页等复印件);
  4.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采用联合体投标,允许不超过两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组成投标联合体,同等条件下投标人优先选用本省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完成本项目海上部分的主要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不得独立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须附上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方和各方工作范围、任务和职责等;
  4.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投标人没有正在进行或将要发生的对投标人不利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4.9.投标人应为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10.投标人在近三年来实施的合同中没有受主管部门处罚的不良记录;
  4.1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5.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7年5月27 日至6月 2 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出售地点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506室)。招标文件每个合同包人民币1000 元,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4层第一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9.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6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每个合同包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10.招标人并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开标。
  1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及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网站上发布。
  12.联系方式及受理投诉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09号东煌大厦13楼
  电话:0591-87559342 87509220:
  招标人名称:福建省三川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绿洲小区东面侨联大厦四层
  联 系 人:陈钦
  办公电话:0594-5933665
  传 真:0594- 593396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506
  联 系 人:庄林、冯华
  电 话:0591--87539904、87548640
  传 真:0591—87525335
  开户名: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账 号:118080100100102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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