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6月12日
招标编号:PHWFD-II-ZB-017
开标时间:2017-07-06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PHWFD-II-ZB-020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 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二期项目柴油发电机组设备采购 进 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 、招标范围:柴油发电机组,1套,含柴油机房布置(使用地点:鸬鹚岛升压站)。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检验和试验、设计联络会、包装、运输、保险、交货。还包括提供对上述设备安装、现场试验、调试和验收的指导与监督以及对招标人人员的培训,并提供技术详图和文件(包括调试和试验步骤及操作与维修手册等)。
2 、供货时间、地点: 计划交货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前(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交货地点为平海镇发包人指定码头堆场(厂家卸货)。
3 、项目总投资:约 50亿元人民币。
4 、资金来源:自筹和银行贷款。
5 、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对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其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如下: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201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拟投标产品应有3项及以上已安全运行1年及以上的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3份用户所出具的使用证明及相应合同复印件,每份用户使用证明及相应的合同复印件为1项业绩);
(3)201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拟投标产品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事故;
(4)201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没有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 5 ) 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设备供货及相关服务的需要;
(6)201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等方面,无严重不良纪录,投标人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经资格审查确定为合格,是授予合同的前提条件,资格审查确定为不合格的投标人将被拒标。
6 、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7年6月12日 起 至2017年6月16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地点为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三部 (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28室 )。招标文件(包括电子文档)每份售价为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7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办法。投标保证金为:贰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交。
8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四楼本项目开标厅。
9 、招标人并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应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到场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开标,并按废标处理。
10 、投标人提出质疑或要求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为2017年6月19日17:00之前,招标人和代理人发出答疑或澄清的时间为:2017年6月20日前。投标人提出质疑或要求澄清的方式: 以网络形式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发布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将按规定时间在网上进行答疑和澄清。投标人领取文本文件的地点: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三部。
招标人名称: 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北大道 1999 号滨海大厦 14 层
邮 编: 351100
联 系 人:赖翠琼
办公电话: 0594-2371681
传 真: 0594-2371678
招标代理名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 68 号招标大厦 C 座 6 楼
电 话: 0591-87538104
联系人:林工、陈工
邮 箱: 2795743132 @qq.com
监管部门名称: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纪检监察室
地点: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证券大厦 11 层
电话: 0591-87542194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户 名: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 1180 8010 0100 1044 92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