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资格条件 |
标书价格(元) |
备注 |
CPCEC-XNY-DFFD-2017-008 |
单桩与海上升压站基础施工、塔架制造、风电机组设备安装、海缆敷设及海上升压站建造与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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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台单机容量4.2MW风电机组基础的制作与施工;基础防护;塔筒制作与运输;风机设备验收与施工现场交接;风电机组及塔筒设备的安装、验收等;集电海缆及登陆海缆敷设;海上升压站基础制作施工及海上升压站建造与安装;风电场的带电联动试运行,工程分系统、整体调试与电网联合调试等(除风机厂家调试外)所有调试工作。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近3 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 年内不存在两次及以上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 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 年内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在近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经营状况良好,3年内至少两年盈利。 6、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关联企业或有关联关系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7、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在专业技术、施工船机设备设施、人员、资金等方面满足施工要求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8、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电力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 (1)具有海上工程桩基结构施工业绩。 (2)具有风机吊装业绩。 (3)具备220kV升压站施工和调试业绩。 10、项目经理: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拥有5年以上施工管理工作经历,必须具有相关安全证书; 1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否 |
1. 5000 |
2017年9月30日开工,2018年9月30日完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