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瑞驰菲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负责组织海装如东海上风电场工程(如东H3#)项目的招标工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海装如东海上风电场工程(如东H3#)项目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1.1 工程名称:海装如东海上风电场工程(如东H3#)项目。
1.2 工程地址:江苏省南通市省管区东侧的牛角沙。
1.3 工程简介:海装如东海上风电场工程(如东H3#)项目位于江苏省管区东侧的牛角沙附近,如东H1#风电场南侧,场区中心离岸距离39km,海床面高程为-3.1~-23.5m(1985国家高程基准),部分区域海底地形起伏明显。风电场形状呈梯形,东西方向长约为18km,南北方向平均宽约为6km,规划面积90km2。
风电场目前核准容量300MW,根据《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要求》,考虑扩容100MW,拟规划总装机容量400MW,可研方案为:一期安装60台单机容量5.0MW变桨变速风力发电机组,容量为300MW,二期100MW位于一期南侧海域。风电场配套建设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和一座陆上集控中心,海上升压站位于24#~25#、43#~44#之间海域中部,规模按400MW设计,以1回220kV海缆登陆后接至陆上集控中心,通过1回220kV线路接至220kV蓬树开关站220kV母线。
本次投标有关工程的资料采用的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数据,投标人投标时应充分考虑到此因素。
1.4 项目总工期要求:海装如东海上风电场工程(如东H3#)项目拟定于2017年9月份试桩,第一批机组于2018年12月底前投产发电,一期300MW全部机组于2019年12月底前投产发电,二期100MW全部机组于2020年10月底前投产发电。(具体工期以招标人上级批准的最终工期为准)。
1.5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2.招标范围和服务期限
2.1 招标范围:海装如东海上风电场工程(如东H3#)项目初步设计至通过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监理。包括招标、工程试桩、风机基础制作及施工、风电机组安装、海上升压站建造及施工,陆上升压站建设,海底电缆海上敷设施工、穿堤、转陆缆施工,安全监测施工、航标施工、船舶航行管理(包括设备厂家运输船只及调试、施工用船等施工期相关用船),设备消缺、分部试运、整体调试及合同机组通过240小时移交试生产后、竣工验收、创优等所有工程涉及的全部永久和临时土建施工和安装及缺陷责任期监理,根据现场实际施工进度,负责协调各参建单位的设备供货(含甲供设备)及交接验收、船机和人员到场,负责对质量、进度、工程计量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施工资料的审核把关及归档、质量监督检查等进行全方位的监理,并有责任和义务协助招标人做好对本项目投资控制等方面工作(但不限于此)。监理人原则上应对本工程承包商的全部工程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控制和协调。
2.2 服务期限:自本项目初步设计起至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止(监理服务期约为48个月,其中含保修期12个月)。
3.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3.2具备以下三项监理资质等级之一:
A.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B.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专业甲级和电力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C.同时具备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监理甲级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电力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3.3 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相关工程监理业绩:
(1)海上风电工程(针对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具有不少于1个海上风电场工程监理业绩。
(2)电力工程(针对联合体):具有不少于1个海上风电场工程监理业绩。
(3)水工工程(针对联合体):具有不少于1个海上风电场工程监理业绩。
3.5 拟投入本项目实施的监理人员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经验丰富,监理人员均具有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资格证书,年龄在60岁以内。总监理工程师只能在本项目任职,不能兼职其他项目,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2)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实践经历;(3)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海工工程或电力工程监理经验;(4)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
3.6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8 投标人不得处于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域内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内,不得在中船系统内有不良记录;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文件中投标人指联合体指定的牵头人或代表。并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办理各手续。所有联合体成员须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8月7日—2017年8月1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 13:30-16:30。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以上复印件壹份加盖企业公章)及单位介绍信(联合体报名的另提交一份联合体协议正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北京瑞驰菲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西城区月坛北街5号)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4.2如果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8月28日 9 时00分
开标地点: 北京市月坛宾馆聚仙楼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