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国电安徽宿松新州渡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 GDCX02-EPCZB17-0012( 01- 01)
日 期: 2017年09月01日
1.1 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亦称“招标代理机构”),受 安徽国电皖能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公开招标方式( 一步制、网上开标)邀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资格条件的独立企业法人或联合体(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次招标项目的EPC工程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2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2.1 投标人在电子购标前应进行企业CA(certificate authority)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1.2.3 投标人必须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承包范围、合同条款和工期要求。
1.2.4 投标人必须有良好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2.5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为腐败或欺诈行为。
1.2.7 投标人必须实质性响应发包人对设备制造厂的资格、业绩和技术要求。
1.2.8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应至少提交下述材料:
1.2.8.1 投标人的名称及组织机构,包括说明本单位的章程或法律地位、注册地点、主要营业地点等原始文件的复印件;
1.2.8.2 投标人类似工程的经历和业绩的详细说明,目前承担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详细情况说明;
1.2.8.3 管理和执行合同所配备的主要人员的资格和经历。
1.2.9 资质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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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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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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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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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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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具有总承包能力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2、投标人需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近5年具有1台300MW级及以上火电机组工程EPC总承包的投运业绩或1个整装100MW及以上容量的风电场EPC总承包投运业绩。业绩认定原则: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和由最终用户签署的用户证明(需含工程名称、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投标人可以参考附录中提供的模板填写。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关于投运时间的认定是以用户证明中写明的投运时间为准,业绩起止时间的认定为投运日期至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日。
4、如果投标人不具备独立的勘测设计能力,需委托具有电力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院设计,并提供拟委托设计单位相关证明。
5、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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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或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有任何关联。
1.2.1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2.18 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性能和质量的要求,必须提供标的物的性能保证值和/或带星号(“☆”)的技术参数(若有)的技术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型式试验报告和/或鉴定报告和/或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等),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1.2.19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2.20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3招标项目概况
1.3.1工程规模
宿松县常规能源短缺,且风能资源较好的风电场场地十分有限,风电场建成后有助于改善电网电源结构,推动地区经济发展。根据总体规划,本项目为华港、百子州风电场的延续工程,项目建设有利于提高整个风场的规模效益。本项目布置50台2MW风力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100MW。
1.3.2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3.3工程地址
国电宿松新州渡风电场项目工程地处安徽省宿松县境内,位于大官湖及黄湖南岸,风场规划区域行政隶属复兴镇及洲头乡境内。以已建华港、百子洲风电场为界,分为东、西二个区域,西区大致中心点坐标 N29°56'46.38" E116°20'13.36",东区大致中心点坐标N29°56'25.14" E116°29'3.00"。
1.4招标范围及工期
1.4.1 招标范围:国电宿松新州渡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供货(含发包人已完成招标的50台2MW风力发电机组及成套设备,不含场外送出110kV线路工程)、土建及安装施工、调试、试运行、消缺、通过各类专项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等所有工作。并对总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和环保等负全面责任。本项目工期:19个月。本工程计划2017年12月10日开始浇筑风机基础第一方混凝土(暂定),2019年10月30日全部风机并网,机组于2018年12月通过240小时试运。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1.5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6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9月01日 09:00整到 2017年09月11日 16:00整(北京时间))。
1.7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在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上查看招标公告、免费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可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澄清、投标等事项。
1.8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其他购买方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1.8.1 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1.8.2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8.3 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
1.8.4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8.5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潜在投标人。
1.8.6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1.9 招标设备清单及招标文件售价: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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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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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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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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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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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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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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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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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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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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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工期:1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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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CX02-EPCZB17-0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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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投标总价的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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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7年09月26日 14: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地点为 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联系电话: 400-010-4000)。
1.12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为 2017年09月26日 14:00,地点为 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联系电话:)。
1.13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向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提供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平台上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名称、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名称等相关信息必须准确无误,保证金移交、退还以此为准。
投标保证金受益人的抬头、开户行、账号如下:
开户名: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帐 号:326660100100001321
1.14 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公告内容有疑义,请与1.15条联系人联系。
1.1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安徽国电皖能风电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徽省合肥市红枫路9号中瑞大厦A座23层
邮 编: 230031
传 真: 0551-65678756
联 系 人: 姜凇
电 话: 0551-65678782
招标代理机构: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技城北2街
邮 编: 102209
电 话: 4000184000-1-8022
传 真: 010-56977609-7096
邮 箱: fengxingqi@cgdc.com.cn
联 系 人: 冯星淇
客户服务:中国国电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客户服务中心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技城北2街国电新能源技术研究院101楼5层
邮 编:10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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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9:00-12:00,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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