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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高龙山风电场(80兆瓦)工程110kVGIS装置设备、35kV无功补偿装置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2017-09-11 浏览数:170

华能高龙山风电场(80兆瓦)110kVGIS装置设备、35kV无功补偿装置公开招标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受华能江西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华能招标有限公司拟对其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7-09-07009
  特别提示:本项目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以下简称“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查看公告并按要求参与本项目招标。
  华能高龙山风电场(80兆瓦)110kVGIS装置设备、35kV无功补偿装置公开招标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受华能江西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华能招标有限公司拟对其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华能永丰高龙山风电场位于永丰县东南面的高龙山区域,场址中心距永丰县城43千米,场址中心坐标:北纬27°07′04,东经115°47′32",山脊总长约14千米,海拔585—1063米。项目总装机容量8万千瓦,共混装36台风电机组,配套建设单台主变容量8万千伏安的110千伏升压站1座。风电机组通过4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升压站破口π入高龙山—泽泉1回110千伏线路,线路采用2×LGJ-240导线,总长约2×8千米。项目于2016年4月列入江西省2016年度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6年10月20日由吉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并列入江西省2017年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拟于2017年9月开工建设,2018年8月建成投产。
  主设备由厂家——昌宁高速——永丰南——S225省道至藤田镇——X785县道(到陶唐乡)——392乡道——黄泥垄——风场现场(风电场上山引接道路);其他设备均可通过铁路或公路运输到永丰县,然后再通过省道或县级公路运到施工现场。
  本项目主要由风力发电机组、集电线路、110kV升压站、升压站35kV 高压配电装置新建工程、场内交通工程、施工辅助工程等组成。
  1.2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1.3 招标范围: 详见第三卷技术规范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通用条款
  合格的投标人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证具有设计、制造招标设备能力的制造厂商或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指定标段),并应具备下列条件: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设备制造商具有国家主管部门或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招标设备颁发(出具)的有效的设计、制造、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证书(文件);
  2.1.3设备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2.1.4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近三年在华能系统内无有关文件确认的不良记录;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5)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2.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2.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2.1.8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2专项条款(详见公告附件)
  注:请投标人特别注意,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资格要求的强制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如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评标委员会将在资格审查评审时否决其投标,被否决投标的,不能参加详细评审及第二阶段(价格)投标和开标。
  三、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http://ec.chng.com.cn)完成注册、报名、交费、下载文件,澄清、上传投标文件、解密文件(开标)等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有关操作。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所有用户的用户名保持不变,初始密码统一为:Q1w2e3r4,请用户登录后尽快修改密码:
  3.1.1访问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点击导航栏的“电子招投标”栏目,进入电子招投标模块登陆页面;
  3.1.2直接通过(bidding.ec.chng.com.cn/ebidding)二级域名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
  3.2未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电子商务平台页面右侧“用户注册”按钮完成注册流程。
  供应商注册成功后,请耐心等待平台运维人员的审核,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3.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电子招投标模块数字证书由工信部认证的32家CA机构之一的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颁发,建议各投标人在提交CA在线办理后及时与国富安公司联系进行督办。没有办理CA数字证书的,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办理CA证书需要 5-7天时间,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后,模块自动弹出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提示窗口,建议未办理CA证书的用户尽快办理,以免耽误您的后续工作。
  CA证书驱动下载:投标人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后,在首页的右下方“常用文件”模块中下载名为“华能电子商务平台驱动程序.Zip”的压缩文件进行解压安装,下载前请退出360安全卫士等防病毒软件。
  CA办理及硬件出现的有关问题,请联系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58103599
  自2017年1月1日起,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CA数字证书将增加电子签章功能,CA数字证书增加签章功能更新期间,招投标业务中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时有无签章均可,为不影响各供应商的正常业务,请各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的更新业务。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9月11日9:00起至2017年9月21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 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须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系统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17年9月11日9:00起至2017年9月21日17:00止)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3.5.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3.5.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765-116、400-6611-700)联系。
  3.5.5招标文件费:574元/套。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按钮,招标人将拒绝接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4.1.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1.3递交时间截止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电子招投标模块开标大厅点击“开标”按钮,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解密过程记录在案。
  4.1.4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0日9:00(北京时间,下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17年10月10日9:00;有效解密时间为:开始解密时间起60分钟内(2017年10月10日10:00前)。
  4.2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君颐润华酒店,北京市丰台区丰管路东大街20号院。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2.2如果投标人在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无效,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五、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甲48-1号A座22层
  联 系 人: 潘先生
  电子邮箱: 547149734@qq.com
  电    话: 15511110507(仅接受工作时间电话咨询,8:30-12:00,13:30-17:00)
  说    明: 如电话无法接通,对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联系。
  特别提示:
  由于本项目为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全流程线上运行项目,投标人在操作过程中有疑问请按如下联系方式咨询:
  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00
  联系人:客服中心:400-0765-116、400-6611-700、崔念念:13171597153。
  附件:招标范围及资格专项条款表
 

标段

设备

名称

招标范围

资格专项条款

01

110kV GIS设备

1套,申请人负责配合设计、供货、调试等工作

1.自2014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10项及以上48MW及以上风电项目的电压等级不低于110KV的相应GIS设备的供货业绩,且已投入运行,并在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营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02

无功补偿成套装置

1套,SVG       ±15Mvar+FC 8 Mvar,申请人负责配合设计、供货、调试等工作。

1. 2014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10套及以上35kV电压等级, ±15Mvar及以上的水冷SVG无功补偿成套装置设备的供货业绩,且已投入运行,并在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营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具有SVG型式试验报告、35kV直挂控制系统EMC电磁兼容型式试验报告。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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