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HXZB-2016-0343-002
1. 招标条件
广西防城南山50MW风电场工程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批复文号:桂发改能源字【2015】1673号,建设资金已到位。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防城港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对其防城南山风电场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和规模:
地点:广西自治区防城港市防城区。
建设规模:装机容量为50MW。
2.2合同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监理招标划分为1个合同段,具体内容如下:
招标内容: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保修等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3计划建设工期:2017年1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仅供参考),具体工期视工程进度情况调整。
监理服务期:从项目开工到项目竣工验收后14天内,缺陷责任期为项目竣工验收后1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3.2 投标人应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近3年内不曾设涉及诉讼仲裁或因不良行为遭受行政处罚、停业整顿或重大质量事故等。
3.4 投标人近三年(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至少有三个48MW或以上规模风电场建设工程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全过程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开标时携带合同原件以备查验)。
3.5 投标人应熟悉工程监理的规划许可报批和开工证等程序。
3.6 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必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本工程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同时在其他项目中担任总监职务;电气、土建等专业监理人员必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3.7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关联企业或有关联关系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意参加该项目投标的申请人,可于2017年9月21日至2017年9月 2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1楼大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 有意参加该项目投标的申请人须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ebpr.cn/hbjyzx/)按照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要求进行资格确认,已经进行资格确认的可按相关要求直接购买招标文件。详询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处,电话0311-66635531)。
凡不按照要求进行资格确认的单位无法办理业务、无法递交投标保证金及参加投标活动。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2日上午10:30时整(北京时间)。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1会议室(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防城港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A座6楼
邮编:050000
联系人:杜光
电话:0311-8551861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华西路19号
邮编:050051
联系人:李兴
电话/传真:18931106826 0315-2392574
电子邮件:lxing958@126.com
开户名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交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帐 号:131080020010210042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