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
中广核义县刘龙台二期风电场建设监理
1.2项目概况:
中广核义县刘龙台风电场新建工程(二期)位于辽宁省锦州市义县以西约30km处,拟设计安装约23台单机容量为2.2MW的风电机组。由于场址处于内陆的丘陵地带,因此,场址处的地势比周围地势明显偏高。中广核义县刘龙台(二期)风力发电项目拟建场地位于辽宁省锦州市义县刘龙台镇南部。拟建场地高程介于810~1070m,地形起伏较大,地貌单元为低山丘陵地貌。场址处具备大件设备的安装、运输条件。大型设备运达锦州港后,可通过102国道—县级公路将设备运抵现场。即可满足运输风电机组及电气设备的要求。陆运可由京沈高速G1、阜锦高速G2512,省道S307、S209运到风场场内并由场内道路到达风机点。
升压站工程在一期已建设完成,本期扩建一台100MVA有载调压变压器,。升压站内220kV单母线接线,本期新增1台100MVA有载调压主变压器。主接线型式不变仍为单母线接线;
35kV本期新增出线4回(备用2回)。主接线为单母线分段接线。
35kV动态无功补偿装置远期3套,刘龙台风电场已建设1套SVG,容量±5MVar。根据接入系统审查意见的要求,本期需安装1套±5MVar 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刘龙台风电场二期工程汇集2回35kV线路直接接入刘龙台风电场一期升压站35kV侧,利用风电场一期升压站220kV送出线路(JL/G1A-400)送入系统
吊装平台靠近风机布置,尺寸按45m×45m米设计。保证每个平台与检修道路顺畅衔接的基础上,应尽量顺应地势,避免高填高挖,减少动土量。每个吊装平台挖填土量基本平衡,减少了取土弃土的工程难度。
中广核义县风电场二期工程共安装单机容量为2.2MW的维斯塔斯风力发电机组,机型为招标确定的23台V110-2.2机组。轮毂高度95m,转轮直径110m。基础形式采用锚栓基础,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40。
中广核义县风电场二期工程,新建2回35kV集电线路26.4km,全线采用铁塔架设。其中单回路20.6km,双回路5.5km,导线型号采用LGJ-240/30、LGJ-150/25、LGJ-95/20,地线采用OPGW。
A回线连接风机11台,B回线连接风机12台,
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2.2监理计划服务期:监理服务期限要求从监理进场之日起至项目完成竣工结算止。现场监理服务为17个月,具体进场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且注册在投标人的时间为一年及以上,电气工程或工民建工程专业,必须在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取得安全资格证,担任过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电力或风电场工程施工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并具有8年及以上监理管理工作经验。
3、土建(含道路)、电气、吊装、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均具有2项及以上大、中型工程监理经验;土建(含道路)和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各自至少一人有监理工程师证;吊装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均有监理工程师证;安全工程师必须至少一人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其他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在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取得安全资格证,且全部安全管理人员均已注册在投标人公司;技经工程师必须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
4、业绩:投标人具有两个及以上类似工程(电力或风电场工程)施工监理
的业绩。
5、投标人必须通过 ISO9000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投标人在近 5 年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不被接受:
(1)投标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2)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
9、投标人在近两年承担的监理项目中,未出现因质量或安全问题被业主或相关部门通报的情形。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1)购买时间:2017年10月25日15:00至 2017年10月31日16:00(北京时间)
联系人:郑伟
电话:010-68945753
传真:010-68940233
Email:zhengw@biddingcitic.com
(2)本套招标文件的售价为:¥5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元整,此款须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或同时以现金或电汇的形式交付。招标文件售后一律不退。如需邮寄(包括图纸),��套加收人民币100元。
开户名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7110210182600030709
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
5.2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在中广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cgnpc.com.cn)上先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时需填写被授权的投标联系人信息。同时上传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5.3 投标人已注册为中广核电子商务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需先注册为该平台会员后方可报名,注册会员的步骤请详见中广核电子商务平台业务指南板块。如果投标人报名时《营业执照》信息与会员注册时发生变化,请及时登录中广核电子商务平台更新会员注册信息。因投标人未能及时更新注册信息而影响投标人投标的,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责任。
5.4 投标人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需在中广核电子商务平台相应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购买环节上传缴费凭证扫描件。
5.5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缴费凭证审核确认后,将授权投标人在线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若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招标文件领取地点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苏园17单元3层731室)领取。
5.6 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完成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工作,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已收取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5.7 投标人因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投标报名、上传缴费凭证、提交的投标报名文件不符合要求或缴费错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责任。
特别提醒:只有从中广核电子商务平台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并完成报名手续的潜在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人应确认所持CA的有效性,未办理过CA或持有原天威CA的投标人应在截标前十个日历日前完成CA的办理或更新(办理指南详见附件)。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 上午9: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前使用CA完成在线投标,并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深圳市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楼11层招标中心供应商服务大厅。
6.3 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系统的招标人不予受理;纸质投标文件应当面递交,不接受邮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纸质投标文件。
7、保密要求
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文件负有保密责任,除非得到招标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重要提示
8.1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在办理标书款转账时,应在银行转账单/汇款单备注栏上或用途栏上填写招标编号,个人汇款的还应填写投标单位的简称。
8.2缴费凭证(银行转账单/汇款单)应有银行签章或电子回单章,上传缴费凭证文件命名格式为“缴费凭证+公司简称”,个人汇款的凭证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公司简称”。
8.3招标人将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请将通过现场领取或邮寄的方式给投标人。现场领取地点为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苏园17单元3层731室)。
8.4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平台中的购买信息和发票信息,因投标人原因导致发票未能及时开具、开票错误、发票不能报销或发票失效等问题,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责任。因开票信息不完整而不能以投标人名义开具发票的,招标人将以实际付款人开具。开票信息错误导致开票错误的,发票不重新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