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彭泽太平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中广核新能源彭泽太平关风电场工程项目风电场道路、风机吊装平台、风机基础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人,已完成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招标前的所有手续,已具备招标条件。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使用硬件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完成在线投标。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在线投标,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1、工程简介
1.1 项目概况:
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1.2工期: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布的开工令为准。
1.3工程招标范围:详见技术文件。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企业。集团(或总公司)性质的投标人必须明确是集团(或总公司)自身作为投标人,还是集团(或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作为投标人。
2.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3)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2.3、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资金等方面满足施工要求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4、项目经理:注册一级建造师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ISO14000、ISO18000系列或同等质量、环境、安全体系认证。
2.7、投标人在近3年内有以下情形的则不被接受:
(1)投标人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2)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
(3)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部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1)购买时间:2017年11月6日9:00至 2017年11月13日16:00(北京时间)
联系人:周彦
电话:010-68945753
传真:010-68940233
Email:zhouy@biddingcitic.com
(2)本套招标文件的售价为:¥5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元整,此款须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或同时以现金或电汇的形式交付。招标文件售后一律不退。如需邮寄(包括图纸),每套加收人民币100元。
开户名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7110210182600030709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
4.2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在中广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cgnpc.com.cn)上先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时需填写被授权的投标联系人信息。同时上传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4.3投标人已注册为中广核电子商务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需先注册为该平台会员后方可报名,注册会员的步骤请详见中广核电子商务平台业务指南板块。如果投标人报名时《营业执照》信息与会员注册时发生变化,请及时登录中广核电子商务平台更新会员注册信息。因投标人未能及时更新注册信息而影响投标人投标的,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责任。
4.4 投标人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需在中广核电子商务平台相应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购买环节上传缴费凭证扫描件。
4.5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缴费凭证审核确认后,将授权投标人在线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若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招标文件领取地点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苏园17单元3层731室 )领取。
4.6 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完成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工作,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已收取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4.7 投标人因未按上���要求进行投标报名、上传缴费凭证、提交的投标报名文件不符合要求或缴费错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责任。
特别提醒:只有从中广核电子商务平台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并完成报名手续的潜在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确认所持CA的有效性,未办理过CA或持有原天威CA的投标人应在截标前十个日历日前完成CA的办理或更新(办理指南详见附件)。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7日 上午9: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前使用CA完成在线投标,并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深圳市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楼11层招标中心供应商服务大厅。
5.3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系统的招标人不予受理;纸质投标文件应当面递交,不接受邮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纸质投标文件。
6、保密要求
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文件负有保密责任,除非得到招标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重要提示
7.1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在办理标书款转账时,应在银行转账单/汇款单备注栏上或用途栏上填写招标编号,个人汇款的还应填写投标单位的简称。
7.2缴费凭证(银行转账单/汇款单)应有银行签章或电子回单章,上传缴费凭证文件命名格式为“缴费凭证+公司简称”, 个人汇款的凭证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公司简称”。
7.3招标人将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请将通过现场领取或邮寄的方式给投标人。现场领取地点为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苏园17单元3层731室 )。
7.4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平台中的购买信息和发票信息,因投标人原因导致发票未能及时开具、开票错误、发票不能报销或发票失效等问题,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责任。因开票信息不完整而不能以投标人名义开具发票的,招标人将以实际付款人开具。开票信息错误导致开票错误的,发票不重新开具。
7.5若有疑问,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