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密盛天十三间房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已获得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哈密盛天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哈密盛天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哈密盛天十三间房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
2.2建设地点:哈密地区七角井。
2.3建设规模:哈密盛天十三间房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装机容量为49.5MW,安装25台风力发电机组,单机容量为2000kW,风电机组接线方式采用一机一变单元接线方式。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哈密盛天十三间房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物资及设备采购、设备安装及调试、25台风力发电机组试运行;土建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土建施工验收所必须的相关通讯、弱电等配套设施;本工程内工程验收、移交的相关工作(协助发包人办理风电场并网申请等);以及按设计图纸要求所列全部工程和在施工图中未明确的或不确定的,但属于风电场建设达到正常商业运营目的的其他建安常规附属项目;本工程建设期工程保险的办理(含施工期间向当地政府缴纳的农民工保证金及劳保统筹费用),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相关服务。并对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负全面责任。
工程承包范围不包括: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升压站土建工程施工、风电场征地、拆迁与青苗补偿、接网并网所需的相关许可或手续的办理工作。升压站土建工程施工由发包人另行招标,其他工作由发包人承担,但承包人有义务在发包人开展这些工作的过程中提供必要的协助。
2.5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持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信誉要求: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类似工程业绩:
投标人近五年(2012年11月1日至开标前一天)具有正在进行或已竣工的装机容量≥49.5MW的电力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需提供施工合同)
项目经理近五年(2012年11月1日至开标前一天)在正在进行或已竣工的装机容量≥49.5MW的电力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需提供施工合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0日至2017年11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30 时,下午 13:30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北京瑞驰菲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4.2条要求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职称证书、投标人及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
4.3当报名单位过多时,招标人将组织资格预审,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17年待定月待定日至2017年待定月待定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30 时,下午 13:30时至16:30 时;招标文件获取的地点:北京瑞驰菲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待定月待定日 9:00 整,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4号月坛宾馆聚仙楼二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密盛天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玉芳
电 话:010-8889594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瑞驰菲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5号
联 系 人:孙焕民
电 话: 010-59518989
传 真: 010-59517894
电子邮件: a59517950@163.com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