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7-12-06003
特别提示:本项目为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项目,将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访问新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查看公告并按要求参与本项目招标。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山东分公司寿光风电场二期33台风机免爬器采购及安装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
1.1山东分公司寿光风电场二期33台风机免爬器采购及安装
2.招标范围:
2.1山东分公司寿光风电场二期33台免爬器采购包括驱动系统、控制系统、单轨道导向系统、独立安全防坠系统、承升降车、牵引绳等零部件及系统的设计、设备采购、拆卸、安装、调试、验收、技术资料及两年质保等。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2 投标人须财务状况良好(附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供货。
4.3 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应包含该标段内容)
4.4 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的相关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本标段接受经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且体系证书中所注范围应包含免爬器(提升机)的生产制造。
4.5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认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符合目前国家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4.6 投标人的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4.7 投标人须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有运作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同时厂内有足够的存放场地。
4.8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9 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重大合同纠纷、不良诉讼记录,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10 投标人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4.11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的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设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它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它附属机构有任何关系。
4.1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4.1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4.14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15 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4.16 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4.17 投标授权人及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投标期间在职证明及五险一金相关材料证明。
4.18 专项资格:要求所投设备具有33台(含)或5万千瓦等级(含)风电场以上业绩。必须提供使用单位的盖章文件,证明运行安全可靠,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通过新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访问新华能集团新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http://ec.chng.com.cn)完成注册、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所有用户的用户名保持不变,初始密码统一为:Q1w2e3r4,请用户登录后尽快修改密码:
5.1.1访问新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点击导航栏的“电子招投标”栏目,进入新电子招投标模块登陆页面;
5.1.2直接通过(bidding.ec.chng.com.cn/ebidding)二级域名登陆新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
5.2未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左侧“用户注册”按钮完成注册流程。
供应商注册成功后,要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请耐心等待平台运维人员的审核,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5.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电子招投标模块数字证书由工信部认证的32家CA机构之一的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颁发,建议各投标人在提交CA在线办理后及时与国富安公司联系进行督办。没有办理CA数字证书的,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办理CA证书需要 5-7天时间,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后,模块自动弹出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提示窗口,建议未办理CA证书的用户尽快办理,以免耽误您的后续工作。CA证书驱动下载:投标人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后,在首页的右下方“常用文件”模块中下载名为“华能电子商务平台驱动程序.Zip”的压缩文件进行解压安装,下载前请退出360安全卫士等防病毒软件。
CA办理及硬件出现的有关问题,请联系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58103599
自2017年1月1日起,华能集团新电子商务平台CA数字证书将增加电子签章功能,CA数字证书增加签章功能更新期间,招投标业务中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时有无签章均可,为不影响各供应商的正常业务,请各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的更新业务。
5.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2月1日9:00起至2017年12月9日17:00止,登陆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无格式要求,投标人自行制作)、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5.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5.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5.5.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5.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5.5.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765116、400-6611-700)联系。
5.5.5招标文件费:566元人民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6.1.1 投标人须现场、书面递交投标文件;
6.1.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6.2.1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按钮,招标人将拒绝接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6.2.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投标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3递交时间截止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电子招投标模块开标大厅点击“开标”按钮,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解密过程记录在案。
6.2.4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见招标文件。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家庄市西三庄街258号
联 系 人: 董先生
电 话: 13393119009(投标人成功上传报名资料后,状态显示为:待确认,待报名结束发售招标文件时统一审批,不必单独咨询)
电子邮箱: 286098412@qq.com
招 标 人: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招标代理: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12月1日
特别提示:
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关于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收取信息服务费的通知》。
投标人在操作过程中有疑问请按如下联系方式咨询:
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00
联系人:客服中心:400-0765-116、400-6611-700
李先生:1561412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