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XTC-1751137)
受青海东方华路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对青海德令哈50兆瓦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招标内容:
2.1招标内容(包括以下内容但不仅限于此):①25套风电项目塔筒、2000kW风力发电机组、机舱、叶片、轮毂、塔筒附件等卸货、二次倒运、就位、保管及安装工作。② 塔筒及风机内部所有动力电缆、控制电缆、通讯电缆、防跌落装置、接地、照明、塔门外梯子等安装。③ 配合风机厂家进行机组监控安装调试、整体调试、试验、消缺、验收;④ 现场配置650吨以上吊车一台、300吨吊车一台、75吨辅助吊车两台,并自备一切吊装、设备卸货、设备安装等专用工具(包括除一般性防护装具以外,施工方必须配备足够上塔作业人员使用的、高空作业所需的安全防护装具:安全带整套、止跌滑块、带缓冲性能的安全绳、设备支架、托盘等);⑤风机与塔筒、塔筒与风机基础接地连接(含接地线的采购)及检测(接地安装完成后聘请有资质单位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现场20%高强螺栓的检测;⑥风机及塔内所有附件安装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技术服务、现场验收、风机、塔筒等设备的看护等;⑦本工程含吊装区域及行车道路车辆碾压(约16公里)3年临时征地费用、植被的赔偿。工程建设标准及要求详见第四章。
2.2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或在合同文件中并未列入或没有特别说明的一些货物或要完成的工作,而这些货物或要完成的工作确实是承包方工作中应该有的,均应由承包方负责按发包方要求时间将所缺工作、材料和技术资料等补上,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3.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 2018 年 5月 20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8 年 7月 30 日
(具体时间视招标人供应的设备材料到场情况而定)
4.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2)申请人必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起重吊装);
(3)申请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申请人必须具有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保护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或ISO28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系列标准认证;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具有完成本合同所需的施工、安装能力以及试验装备;
(7)近三年内已竣工项目中具有300台(含)以上风机设备安装工程经验和业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9)同一集团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报名参加本项目。
(10)已获得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风机安装工程合格承包商证书(2017年度)
(11)本项目不接受在执行期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站: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投标人不能是出现在IPE(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http://www.ipe.org.cn/default.aspx)负面榜单上的企业;
5.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1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在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官方网址:http://www.e-bidding.org)在线售卖。
潜在投标人登陆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应认真阅读有关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须知,提交报名资质,审核通过后,采用电汇方式支付(账户信息附后),请上传缴纳凭证至国信创新平台。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若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随缴纳凭证上传一般纳税人证明和相关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潜在投标人也可以持标书款支付凭证,到我公司前台(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A座)领取纸质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若需邮购纸质招标文件,请在支付标书款时,注明购买单位全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及联系人等内容,我公司将以到付的方式,尽快邮寄招标文件。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直接领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未参加开标的潜在投标人,将由代理公司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在评标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寄出的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
在国信创新平台上操作的一切事宜,包括注册、报名和支付标书费等,都请联系指定负责人王康华(400-0809-508)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2月7日起至2017年12月13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7.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A座。
8.标前答疑:以书面盖章后发送电子邮件(电子邮箱:gxxj_yw2@163.com)的形式进行。
9.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7日 上 午 9:30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开标地点:西宁新丝路国际饭店15楼会议室(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139号)。
11.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此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招 标 人 :德令哈协力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孙红军、李汶锴
联系电话: 0977-8333090
传 真: 0977-8333090
地 址:青海省德令哈市长江路昆仑花苑36号楼一单元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A座(邮编:830002)
联 系 人:鲍斌、薛一峰
联 系 电 话:0991-2329176(鲍)、18099667252(薛)
传 真:0991-2329136 邮 箱:gxxj_yw2@163.com
接受标书款的银行及帐号:
开户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人民路支行
标书款账号:107045574327(标书款专用账户请勿汇入保证金)
接受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
开户行号:308881029059
保证金账号:991903128510201(请勿汇入标书款)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各潜在投标人在缴纳标书款后须向我方说明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类型(专票或普票),因潜在投标人表示不明确导致发票误开的责任由潜在投标人自负,发票开具后概不退换。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