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太和县锐伏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安徽太和县50MW风电项目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国内招标,现邀请合格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工程简介: 项目位于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项目规模50MW。
二、招标范围:
施工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升压站建筑、电气安装调试等站内所有工程;站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风机及箱变基础施工、吊装、集电线路、场内、场外道路及吊装平台施工、送出线路及对端电气设备安装等风电场所涉及的所有工程;调试施工等所有工程的全过程建设以及配合甲方进行设备材料的进场验收以及建设期间内安全、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及协调,编写工程建设总结,填报业主要求的工程进度周报月报及年总结等工程信息报表、完成工程项目验收及资料归档等。
工期要求:2018 年2月25日进场(实际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2018年8月 15日完成倒送电, 2018年10月15 日完成240h试运行,2019年3月14日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监理期:本合同签署生效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日止。
项目名称 节点计划 完成日期
安徽太和县50MW风电项目工程监理项目 监理进场时间 2018年2月25日
项目完工时间 2019年3月14日
项目正式开工 2018年3月15日
首台风机浇筑 2018年4月1日
首台风机吊装 2018年5月17日
升压站出零平面 2018年5月2日
综合楼封顶 2018年6月1日
倒送电完成 2018年8月15日
完成240h运行 2018年10月15日
移交生产 2018年11月14日
竣工验收 2019年3月14日
三、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四、投标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成立时间3年以上并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含综合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风电工程设计、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监理等全过程监理经验和监理业绩。过去三年内至少单独承担过3个(含)以上,单个项目总容量不低于49.5MW且单机容量不小于1500KW风电场的工程的监理工作,且信誉良好;
3、人员要求:
(1) 监理人员配备的基本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所有人员均应确保能够按时进场开展工作,且能满足施工前准备直至工程保修期满。服务于本项目的监理人员需具有监理风电工程经验。
(2)监理人员素质的基本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a.取得电力行业监理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中级职称以上证书;
b.电力或电力相关行业从业年限不少于8年;
c.参与监理风电建设项目不得少于4个(3个50MW风电项目),担任总监及其代表不得少于1个;
d.参与的风电监理项目获得用户好评的不少于1个;
专业监理人员:
a.取得电力行业监理工程师或省级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及中级及以上职称;
b.电力或电力相关行业从业年限不少于5年;
c.参与监理风电建设项目不得少于1个;
安全监理人员:必须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4、投标人应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5、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过去三年由合法注册会计师出具并经审计和公证的财务报表和年财务状况的预测、开户行名称、信贷资信等,现阶段和过去五年由合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6、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7、具有完善的安全、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拥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1系列的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8、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违反招投标法规行为、严重违约行为,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及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同时投标;也不接受投标人子公司或分公司的投标,投标人也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以上资格要求并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2月5日起,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到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78号中设大厦7层)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
符合以上资格要求并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也可通过电汇方式将标书款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有关帐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开户帐号:7783 5000 9658
汇款备注:中设石化 ZB-1866032
通过电汇方式支付标书款的投标人,汇款时请在备注中明确招标编号。在电汇后,请将汇款单扫描件、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并与招标机构有关负责人取得联系,以获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上述投标文件必须于2018年2月2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送至北京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若投标文件未能于上述日期和时间之前送达,则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并将迟交的投标文件原封退还。
2、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于2018年2月2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北京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会议室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七、现场踏勘: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需要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进行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2、投标人必须进行现场踏勘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递交现场踏勘确认单,否则其投标将予以否决。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78号中设大厦7层
邮政编码:100055
联系电话:010-63285152、13811012211
联系传真:010-63287252
联 系 人:彭赫 宋文超
电子邮箱:penghe@mail.cme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