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神华锡林浩特风电场一期225MW风电项目10kV供配电工程,招标人为国华(锡林郭勒)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凡符合报名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神华锡林浩特风电场一期225MW风电项目10kV供配电工程
项目编号:NMYZ-2018-SG0201
建设地点:内蒙古锡林浩特市阿尔善宝力格镇巴音塔拉嘎查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招标范围:神华锡林浩特风电场一期225MW风电项目7.2公里10kV供配电工程杆塔基础、杆塔组立、架空线路、杆塔接地及一台500KVA变压器、隔离开关等附属设备安装及调试等(含施工供配电工程开工、施工、交验直至带电的全过程手续办理,包括验收要求的相关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沿途网围栏临时开通与协调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 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须具备四级(含)以上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限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问题;
4、投标人近3年内(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须具有至少3个10kV或以上线路项目施工业绩(需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5、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均在有效期内,同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使用临时建造师证,执行建办市〔2013〕7号文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8日至2018年2月12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商务楼B座01号101室)。
3.报名资料:
报名须时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及贰套复印件(A4纸)并胶装成册,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资料提供不全者或未胶装成册将拒绝接收。迟到的报名申请书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必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7)投标人近3年内(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至少3个10kV或以上线路项目施工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8)拟派项目经理本企业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报名时须投标单位被授权人(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携带以上报名资料前来报名,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未能到场报名,不论任何原因,一律不予受理。报名经办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8年2月8日至2018年2月12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予受理。
2.获取地点: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商务楼B座01号101室)。
3.招标文件出售: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2月28日上午9:00。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商务楼B座01号1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华(锡林郭勒)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锡林浩特市天津路神华风电
联 系 人: 刘永贺
电 话:0479-8819010
传 真:0479-8819878
电子邮件:lyhghxm@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商务楼B座01号
联系人:范小慧 张耀华
电话:0471-3292917
传真:0471-3292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