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广核赣县高峰山风电场钢材集中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4005-18003
一、招标条件
受西南分局中广核赣县高峰山风电场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水四局西南分局设备物资部(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中广核赣县高峰山风电场项目所需钢材,采购物资计划使用项目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1概述
中广核赣县高峰山30MW风电场场址位于江西省赣县沙地镇与五云镇之间的丘陵区域的山脊上,地属江西省赣州地区赣县。风场南距赣县五云镇约9.5km,北距赣县沙地镇约5km,距离赣州市区约35km。项目拟设计安装约15台单机容量为2.0MW的风电机组。建设1座110kV升压站,改建及新建各机位运输道路25.6公里。集电线路采用以架空线路为主、电缆线路为辅的设计方案,架空线路总长约20km,其中A回集电线路总长度约为6.7km,B回集电线路总长度约为13.3km,全部为单回35kV架空线路。风机箱变至电缆终端塔电缆线路总长约0.6km,集电线路进升压站电缆线路总长约0.4km,穿越场内高压线路及送出线路电缆线路总长约0.4km。
该项目施工范围为风电场范围内的所有进场和场内新建道路、扩建道路、风机吊装平台、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等工程。
1.2运输条件及目的地
赣州市赣县沙地镇高峰山风场位于赣县沙地镇与五云镇之间的丘陵区域,海拔300~582m,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场区附近有G105国道。风场场址海拔高程为260~530m,植被茂盛且低矮。风场为山地风电场,从105国道两侧有场内泥结石及村村通道路可通至风场位置。
2、招标范围:钢材,以及材料运至施工工地所在地过程中所发生的其他所有费用。
3、采购数量: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钢筋 Φ12,HRB400E 吨 38.55
2 钢筋 Φ18,HRB400E 吨 42.45
3 钢筋 Φ20,HRB400E 吨 233.70
4 钢筋 Φ28,HRB400E 吨 376.20
合计: 吨 690.90
此钢筋数量及型号是按照现有图纸统计。因设计风机基础形式后期可能有所变动,故钢筋型号及数量可能因此有所变化,具体以设计变化后的统计为准。此数量及型号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供货数量以买方需求计划数量及双方签字的实际结算数量为准。结算时按约定计量方式确定的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与支付,乙方不得以此为条件主张一切权利。
4、交货时间:根据工程实际进度提供阶段性采购时间,预计2018年3月初交货。
5、交货地点:江西赣州赣县沙地镇工地买方指定地点,确切地点由招标人派工程代表现场指定。
6、质量要求:钢筋的材质、规格应符合钢筋工程的设计施工规范,有材质及产品合格证书和物理性能检验,钢筋进场时,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年生产能力在250万吨以上,其中线材和螺纹钢年产量100万吨以上,必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1.3投标人应具有风电等类似工程(建议注明工程类别)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的钢筋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3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应具有钢筋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1.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产品须为国家大型钢铁企业线材或型材产品。以上生产厂家生产的产品,代理商投标的须有上述厂家授权。
4、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3月09日至2018年03月18日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免费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文件上传):
1.1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1.2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开具发票信息。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下载招标文件。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的,请在上述时间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北京时间),到赣州市赣县沙地镇中华酒店三楼办公室持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人民币¥:200.00元整(大写:贰佰元整)。支付招标文件费采用现场现金缴纳方式,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3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赣州市赣县沙地镇中华酒店三楼办公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招标人合格供应商审查(无审查费用),成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局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1、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8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多于8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8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8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西南分局中广核赣县高峰山风电场项目经理部
地 址: 江西省赣州市赣县沙地镇中华酒店三楼办公室
邮 编: 341111
联 系 人: 魏存云
电 话: 15892693758
电子邮箱: 1141887214@qq.com
招标机构: 中水四局西南分局设备物资部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瑞联路69-2号
邮 编: 610091
联 系 人:王 艳
电 话:028-66033602
电子邮箱:574159062@qq.com
八、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局监察部
监督电话:028-66033605
2018 年 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