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灵丘凤凰山49.5MW风电场工程,招标人为:灵丘建投衡冠风能有限公司。该项目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新能源发【2017】536号批准建设,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银行贷款或外部融资和项目法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80%:2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本项目所需塔筒、塔筒全部内部附件和伴随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灵丘凤凰山49.5MW风电场工程建设地点为:山西省大同市灵丘县境内。本次招标设备为:远景能源(江苏)有限公司23台EN-121/2.2风力发电机组的塔筒连接法兰(每台套塔筒连接法兰包括塔筒与机舱间、塔筒之间、塔筒与基础环之间的连接法兰)和伴随服务。
具体技术要求及供货范围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及技术规范。
交货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交货地点:项目塔筒生产厂家指定位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至少具有500台(套)风电场业绩(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投标文件中附清晰可辨的合同复印件,合同体现合同签署时间)具有投标型号产品设计、生产、检验能力的生产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且不允许分包。
3.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近3年企业经营处于盈利状态、没有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在近3年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曾在任何合同因违约导致诉讼并败诉或属投标人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近3年内不曾因投标人不良行为遭受行政处罚、停产整改或重大质量事故等。
3.5投标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或试验室出具的的试验、检测、检验报告。若投标人所提供的组部件如需向第三方外购时,投标人必须应就其质量做出承诺,并提供分供方相应的例行检验报告和投标人的进厂验收证明。
3.6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关联企业或有关联关系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7没有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有意参加该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ebggzy.cn/),按照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要求注册并进行现场认证,地址: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与石清路交叉口,沿石清路东南行500米路北)。同时还需登录“E招冀成”官方网站按照要求进行注册登记,已经进行注册并认证的方可按相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4.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请在2018年5 月15日至2018年5 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河北省成套招标公司办公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单位介绍信或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格文件要求中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地点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7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所有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有关的事宜请按下列通讯联系
招标人:灵丘建投衡冠风能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A座8楼
联系人:张哲
电话:0311-69110085
电子邮件:zhangzhe@suntien.com
现场联系人:马强
电话: 1823525181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408室(石家庄市41中西邻)
联系人:郭艳伟
电话/传真:0311—83086818 13663119901
电子邮件:hbctxny68@163.com
开户名称: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河北银行金桥支行
帐 号:63712010200479
行 号:313121006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