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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电力夏津一期白马湖风电场(100MW)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2018-05-21 浏览数:212

国电电力夏津一期白马湖风电场(100MW)已获得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夏津白马湖风电场110MW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德发改核字[2016]68号)批准建设,项目公司为国电电力山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国电电力山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项目资本金占20%(已到位),其余为银行贷款,具备招标条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项目名称: 国电电力夏津一期白马湖风电场(100MW)工程监理服务(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 GDCX02-JLZB18-0015
  日   期: 2018年05月21日
  1.1 本次国内公开招标公告
  1.2 招标条件
  国电电力夏津一期白马湖风电场(100MW)已获得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夏津白马湖风电场110MW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德发改核字[2016]68号)批准建设,项目公司为国电电力山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国电电力山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项目资本金占20%(已到位),其余为银行贷款,具备招标条件。
  1.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本国电电力夏津白马湖风电场工程位于山东省夏津县西南白马湖镇,海拔高度为25m~30m,风场总规划面积约64km2,总装机容量100MW,安装50台2000kW机组,新建110kV升压站一座。计划2018年5月开工建设,2018年12月建成投运。
  招标范围:本期工程装机容量100MW,安装单机容量为 2000kW的风电机组 50台。计划2018年5月开工建设,2018年12月建成投运。本次招标范围从工程开工到竣工全过程监理及质保期服务。本标监理工作范围:工程开工前准备阶段、施工招标阶段,“五通一平”阶段、工程施工及调试阶段,试生产、竣工验收及交付生产阶段,质保期内等建设过程进行监理和服务,参加工程后评价、工程档案验收、工程达标报优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财务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分包名称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1 监理 1、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监理单位;
  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实施本招标项目的技术力量、施工设备及质量管理能力,并已通过ISO系列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具有三个风电场监理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
  5、拟委派本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电力行业总监资格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必须具有两个及以上风电场工程总监或副总监业绩。
  6、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建设部或电力行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相关资格证书。
  7、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2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5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首先应该是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的会员。注册会员有关事宜,请国电招投标网客户服务部联系。
  1.6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其他购买方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1.6.1 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1.6.2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6.3 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
  1.6.4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6.5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潜在投标人。
  1.6.6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1.7 出售招标文件日期: 2018年05月21日 09:00起- 2018年05月28日 16:00内出售招标文件。
  1.8招标文件售价及投标保证金
  序号 工程名称 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 (元) 工期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元或比例)
  1 监理 1200元 7个月 GDCX02-JLZB18-0015/01 不低于投标总价的2%
  1.9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8年06月12日 14: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地点为 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联系电话: 400-010-4000)。
  1.11 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的开标时间为 2018年06月12日 14:00,地点为  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
  1.1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3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1.14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向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提供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平台上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名称、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名称等相关信息必须准确无误,保证金移交、退还以此为准。
  投标保证金受益人的抬头、开户行、账号如下:
  开户名: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如需填写支行请填写:北京西单支行)
  帐 号:“投标人提交保证金信息后生成的保证金虚拟子账号”
  1.15上述安排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以适当的方式通知。
  1.1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国电电力山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观海路75-1号                      
  邮编:   264003                      
  传真:                                            
  联系人: 张国辉                  
  电话:   0535-6909030
  招标代理机构: 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技城北2街
  邮    编:102209
  电    话:4000104000-1-8036        
  传    真:010-56977609-7615
  邮    箱:A56977615@126.com              
  联 系 人:申玉战
  客户服务:中国国电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客户服务中心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技城新能源研究院101号楼
  邮  编:102209
  邮  箱:4000184000@b.qq.com
  工作时间:9:00-12:00,13:00-17:00
  购买CA:021-962600、021-36393171;
  客户服务热线:4000104000转1转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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