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燕子山风电场项目,已由江永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永政发改字【2014】67号批准建设;湖南湘乡褒忠山风电场工程,已由湘乡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湘乡发改交能【2015】10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湘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燕子山风电场及湘乡褒忠山风电场风机光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燕子山风电场工程拟设计安装25台单机容量为2.0M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规模为50.0MW,预计年上网电量为11009万kW·h,相应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为2202h,容量系数为0.251。
湖南湘乡褒忠山风电场位于湖南省湘乡市月山镇境内,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12°9.848′~112°17.339′,北纬27°43.741′~27°52.871′之间。风电场场址距东南面的湘乡市区公路里程约43.2km。场区对外交通较为便利,东北侧有省道S311,东南侧有G60沪昆高速﹑省道S312。褒忠山风电场装机规模为50MW,安装25台单机容量为2000kW风电机组。
2.2招标范围:包括湖南江永县燕子山电场工程25台风机直埋铠装光缆采购及湖南湘乡褒忠山风电场工程风机通信光缆及光缆附件采购。
2.3交货地点:湖南江永县燕子山风电场指定地点及湖南湘乡褒忠山风电场指定地点。
2.4交货方式:工地施工现场车板交货。
2.5计划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交货。
2.6标段划分:一个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独立开发、设计、制造本项目采购设备的能力,拥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产品合格证书,持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投标人在2015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有3个合同金额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光缆供货业绩(投标时须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近三年财务状况无亏损),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拥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确保本项目合同的履行;
3.5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具备相应的设施、场地、厂房、实验、办公条件、生产设备、工艺装备、检验测试手段,设备的图纸、工艺和技术文件、安全技术规范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有能力履行好本合同;
3.6执行本项目管理、设计、试验、制造、质量控制、检测、参与现场培训和安装指导等的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类似经验;
3.7投标人应为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实际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陆仟元整,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3日至2018年5月29日,每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到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洞井中路411号园康星都荟5栋1201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公告期内开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上述资料要求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6月12日10时00分,地点为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洞井中路411号园康星都荟5栋12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无效。
8.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湘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国家高新区晓塘路9号创新大厦13楼
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0731-58595136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洞井中路411号园康星都荟5栋1201室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传真):0731-85489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