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上海睿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对涟水六塘河、公兴河风电场风机及附属设备吊装工程进行国内招标,现邀请合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涟水六塘河、公兴河风电场风机及附属设备吊装工程
二、招标编号:ZB-1866101
三、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
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高沟镇本风电场项目现场
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采用2个吊装作业面,包括本项目协调阻工工作。
合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除招标人采购之外的)21台风机工程的机舱、塔筒、轮毂、发电机、电缆、叶片、电控柜、箱变、螺栓及风机其他附件等风机全部组件的卸货及保管看护并承担责任,包括堆场的装货卸货;高强度螺栓的复检并承担费用;低压配电柜的安装、设备包装物及支架等装车、叶轮的地面组装、塔筒内电缆(含通信)、照明灯具安装及附件调整;塔筒组对、风机机舱、发电机、叶轮等设备的吊装调整及螺栓连接力矩紧固、钢梯安装及钢梯砼底座安装(含砼底座制作)等风机全部组件吊安装、电气试验、调试等工作;风机及塔架安装、卸货施工过程中承包责任内的现场设备转运,风机塔筒等组件或因农民阻拦或因天气或因地形地势等无法卸至吊装平台时风场内的倒运及看护,具备卸车条件三天内务必进行卸货,否则承包人承担后续产生的押车费用;240h运行移交生产前,已安装完成设备的看护保管并承担责任(此时间段是最后一台风机吊装完毕后两个月)。配合风机的设备调试和试运转工作。积极配合发包人做好设备的催交催运工作。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超越发包人限定的道路或临时场地边界所造成的所有压耕地、青苗损坏、农用设施损坏及其他设施损坏等均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因天气或阻工等原因,提供主吊(含吊装工作面)免费在场押车时间为30天。投标人有义务提供装载机等配合场内风机及塔筒设备运输中的牵引工作。在必要时,投标人必须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增加能满足要求的主吊,以保证吊装作业进度。(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投标报价:本工程采用暂定总价承包,单台综合单价不变原则。本工程合同签约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包括材料价差)、施工机械费、管理费、劳保基金、利润、税金、停窝工损失费、冬雨季及夜间措施费、环境污染、甲乙供设备材料卸车、搬运、堆场至机位的二次转运、仓储保管费、大型设备的进出场费用,以及检验费、样品费、国家规定的由承包人承担的保险等各种费用和税款。提供主吊押车超过要求的30天后每天押车的费用。合同期间,不因任何因素调整综合单价。
质量验收标准:达到国家和现行电力行业工程GB/T 31997_2015质量验收标准,满足《风力发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NB/T31022--2012要求,符合《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5》。符合达标投产,质量优良,争创中国电力优质工程。
四、工期
计划2018年9月1日开工,总工期3个月,具体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注册成立时间在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2)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或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特殊设备的起重吊装)
3)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违反招投标法规行为、严重违约,施工建设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5)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6)吊车设备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检验合格证和起重机械准用证。主、副吊车的载荷功率曲线要充分考虑风载荷、不均衡载荷系数,吊具重量,工作半径等因素。起吊重量不得超过两台吊车在该工况下允许起重量总和的75%,单机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80%。
7)吊车司机及现场指挥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起重机械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持证上岗。
8)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9)在专业技术、设备施工、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安装、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具有履行合同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能力。
10)具有完善的安全、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或供货厂(人)拥有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1系列的认证书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11)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至少3个单机容量2MW及以上、总容量49.5MW及以上规模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工程业绩,其中至少有两个山地风场业绩,需出示相关合同复印件)。
12)为保证风机吊装如期完工,投标人必须在合理考虑吊装任务的同时,每个标段保证2台500t及以上主吊在现场作业(2个作业面)。根据项目实际进度及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必须在实际吊装进度不能满足要求工期要求时,及时进场第3台主吊。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地点和时间
1、符合以上资格要求并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5月26日起,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到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78号中设大厦7层)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000元。
2、符合以上资格要求并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也可通过电汇方式将标书款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有关帐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开户帐号:7783 5000 9658
汇款备注:中设石化 ZB-1866101
通过电汇方式支付标书款的投标人,汇款时请在备注中明确招标编号。在电汇后,请将以下信息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并与招标机构有关负责人取得联系,以获取招标文件:
l 汇款单扫描件
l 投标人名称
l 投标人税号
l 项目联系人
l 联系人手机电话
l 联系人邮箱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上述投标文件必须于2018年6月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送至上海虹桥雅高美爵酒店(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369号),具体会议室届时详见指示牌。若投标文件未能于上述日期和时间之前送达,则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并将迟交的投标文件原封退还。
2、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于2018年6月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上海虹桥雅高美爵酒店(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369号)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八、现场踏勘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需要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进行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2、投标人必须进行现场踏勘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递交现场踏勘确认单,否则其投标将予以否决。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78号中设大厦7层
邮政编码:100055
联系电话:010-63285152、13811012211
联系传真:010-63287252
联 系 人:彭赫
电子邮箱:penghe@mail.cme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