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宝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受红河石屏锋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发白冲山194MW风电PC总承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及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发白冲山194MW风电PC总承包项目
2、招标编号:XZAC-GC-18053144
3、建设地点: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及云南省玉溪市峨山县境内
4、建设规模:本期总装机容量为194MW的风电场。
5、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发白冲山(194MW)风电场PC总承包项目,工程范围为本项目所有工程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建筑、安装、调试、整套启动试运行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全过程的工作,满足电厂通过250小时试运行及消缺处理(满足商业运行要求);水保、环评施工过程管控竣工验收全过程工作等。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2.1承包人承担以下工程的建设:
1)设备及安装工程:风力发电场设备及安装工程、升压站变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通信、控制、保护系统,其他设备及安装工程。
2)建筑工程:风力发电场工程、变配电设备基础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交通工程、环评、水保施工。
3)招标文件和图纸包含的其他工程项目。
1.2.2物资采购:工程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装卸、保管等;
1)承包人承担以下项目的制作或采购:
?电缆、地埋集电线路、架空集电线路、通讯光缆及其相关附件;
?全场接地(包括升压站工程新购设备需要的接地工程、各风机机位点)。
?升压站内主变、SVG、110KV配电装置及其他一、二次电气设备的采购;
?风场区及升压站区域视频监控系统设备及材料的采购;
2)承包人承担下列项目的工地卸货、现场开箱检查、清点、保管、安装、调试、现场试验、试运行、竣工验收、完成竣工图、竣工资料直至移交业主的全部工作,并应完全符合合同要求:
?发输电设备:风力发电机组、塔筒、机组变电站(箱变)、集电线路等;
?升压变配电设备:主变、110KV配电装置、35kV配电装置、无功补偿装置SVG等;
?继电保护、控制保护设备(如监控系统等);
?视频监控系统;
?其他设备:采暖、通风、照明系统,消防及排水系统、安全检测设备、风电运行管理系统、接入系统配套设备、设备设施接地等;
安装所需各种工器具、专用吊具等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若承包人从发包人处借用工器具、专用吊具,须保证所借物品的完好性,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1.2.3承包人承担联合试运转工作。
1.2.4临时工程:承包人根据项目需要规划的临时工程的设计、建设、管理、拆除、场地征租、附着物补偿等工作。相关费用包含在工程量清单中相关项目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1.2.5承包人履行物资管理职能:由承包人负责所有发包人采购物资(不含基础环)、承包人自购物资的催交催运、到货接卸、签收、组织验收、资料收集、保管保养、领用发放、台帐登记、设备垫盖材料和托架等的收集摆放及协助吊装返厂、物资摆放场地准备、现场设备材料的二次倒运等物资管理职能。相关费用包含在工程量清单中相关安装项目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到货物资应在到货后6个小时内完成卸货,否则,因卸货不及时而导致的运输单位索赔完全由承包人承担。
1.2.6施工区域的治安、保卫、环境卫生、文明施工管理及施工生活区的警卫和公共物业管理;负责施工区域内施工用水、用电的管理和维护、施工道路的维护和管理;同时服从监理工程师施工现场关于此方面的统一管理。相关费用包含在工程量清单中相关项目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1.2.7所有的土工试验指定第三方有资质的试验室进行试验,并由承包人负责费用;所有电气设备安装后进行相关试验及验收,并由承包人负责费用。
1.2.8由承包人负责所有本工程内特种设备或行业(如消防、起重、防雷接地等)的验收取证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1.2.9由承包人负责本工程测量方格网的统一测设、复测、维护和管理。
1.2.10施工准备与施工、检查、验收、保修等;发、送、变电系统调试、试运行、验收、并网投产、消缺和风机成功通过250小时试运行的初步验收;建设期工程保险;工程竣工 (含风电机组可用率和功率特性曲线的试验)验收配合、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等;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工程消缺、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相关的技术资料以及本工程意外风险的防范措施费,相关消防的实施及验收等全部工作内容。相关费用包含在工程量清单中相关项目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1.2.11有关与其他标的界面划分的规定:
(1)与设备采购标的界面:风力发电机组、塔筒、箱式变压器、动态无功补偿设备、主变及其余升压站电气一、二次设备由发包人采购(合同转移给承包方),提供承包人使用。
(2)与风机监控系统安装调试的界面:承包人负责在风机制造厂的指导下进行风机监控系统的安装,风机监控系统的调试由风机制造厂负责,但承包人需提供调试的配合工作等。相关费用包含在工程量清单中相关项目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3)施工电源界面:承包人自行解决施工电源,相关手续及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4)施工水源界面:承包人自行解决施工水源,相关手续及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1.2.12有关设备材料采购、保管、运输的规定:
本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分为两种类型:A—发包人采购(合同转移给承包方),提供承包人使用;B—承包人自行采购(乙供)但需由发包人进行质量、等级、品牌及供应商的认定。设备材料采购的类型在《工程量清单》中已明确,对《工程量清单》中不明确的类型按B类执行。
对A类设备材料,由发包人采购后,承包人和发包人共同签署合同转让协议承包人按合同交货通知,在制定对A类设备材料,由发包人采购后,承包人和发包人共同签署合同转让协议,承包人按合同交货通知,在指定时间内派验收人到指定地点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办在指定完验收交接手续后的保管、运输、安装、维护等工作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保证设备材料的完好、并按要求进行维护和保养。
对B类设备材料,由承包人自行采购,承包人根据其自身对市场了解情况报价并承担价差风险,发包人或监理人将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检验。承包人负责设备材料的保管、运输、安装、维护等工作。
除发包人在技术规范中明确表述提供临时施工场地外,承包人需施工临时用地的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承包人完成本工程所需所有临时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做好设备的催交催运工作。
1.2.13其他:承包人施工需要的临时补偿、跨越手续、障碍物拆除、电网手续、项目建设管理,生产准备,开工、竣工合规性文件办理,并网手续等,相关费用包含在工程量清单中相关项目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工程施工协调、政府地方关系协调及相关手续办理等工作;承包人施工需要的临时补偿、跨越手续、障碍物拆除;工程验收(含防雷接地、水保、环评验收、消防、安评、质监、技术监督、并网前的安全性评价、电磁辐射、供电、职业卫生、安全设施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本工程相关的各专项验收、并网及相关手续办理等全部工作的“交钥匙工程”、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并达到发包人的达标投产要求,争创省优质工程称号。
6、计划工期:工程计划于2018年6月20日开工(以实际开工报告的日期为准),于2019年4月23日全部风机并网投运,2018年5月23日达标移交生产,日历工期338天。最终合同期限以完成全部合同工作内容为准。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注册成立时间在5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2.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具有有效完善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且具有行业规定完成本标段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4.具有有效完善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且具有行业规定完成本标段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5.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2015-2017年的自然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被司法机关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国网及南网黑名单内;
6.近三年(2015-2017年的自然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企业评级不低于AA;
7.业绩要求
2015年1月1日起至开标日止,投标人应具有三项同类型项目的设计或EPC的在建或投产业绩,单份合同业绩的承包范围应至少包括风电场及升压站。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协议书及签字页),至少一个业绩合同是完整文本,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其他要求
委派的项目经理需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建造师资格(土建相关专业或电力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至少2个风电场项目的施工工程业绩(应提供业绩证明文件),且不得同时在本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兼职。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为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本条第2款的资质和第7款的业绩,另一家联合体成员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5月31日-2018年6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
2、文件售价及支付方式:每套售价为2000元,售后不退。邮购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 元。
招标代理机构专用账户(只限于存入标书款)
开户名称: 西藏宝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 招行北京万通中心支行
帐号: 1109 2390 4910 301
注:汇款时请注明所参与项目招标编号的后六位数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8年6月15日11时00分,地点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成街2号泰豪智能大厦B座七层(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时间和地点(北京时间): 2018年6月15日11时00分,地点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成街2号泰豪智能大厦B座七层。
4、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红河石屏锋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西藏宝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成街2号泰豪智能大厦B座七层
联系人:陈经理 18610813103
座机:010-82580809
电子邮箱:3305241790@qq.com
招标人:红河石屏锋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宝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