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和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郏县红石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委托,对河南郏县石鸡山41.8MW风电场110kV送出线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项目地点:河南郏县
2、项目规模:暂定装机41.8MW
3、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构成
4、招标内容:110kV送出线路工程的施工、电气设备及材料采购。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认证及职业健康认证。
(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电力承装(修、试)二级及以上许可证(设计容许分包,但必须为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资格:推荐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执业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独立承担类似工程建设管理的经验与业绩,并具备协调工程现场周边环境的能力。在项目执行阶段,中标单位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推荐的项目经理为同一人,且为本单位正式人员。
(4)技术负责人资格: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
2、财务要求:
(1)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2)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应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并书面承诺对其所投标的标段进行垫资建设,垫资金额不低于投标额,垫资期限为6个月,相关费用包含在本分部分分项工程量清单各项报价中。投标人可按照自身能力确定垫资期的资金成本,但不得高于国家银行同期基本利率(投标人需报出垫资期财务利息)。
3、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5年至今必须具有不少于10项110KV送出线路及5项变电站电气安装相关施工经验(须提供合同原件)。
4、信誉要求:
(1)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
(2)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4)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提供企业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根据豫检会[2015]7号件规定,应对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进行行贿档案查询】;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3)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注:
1.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人员(证明材料须附在授权委托书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