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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昌山风电场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2018-07-10 浏览数:179

本招标项目 湘潭昌山风电场工程建设 已由 湘潭县发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潭政发改基【2015】38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湘电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湘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湘潭昌山风电场工程建设   已由  湘潭县发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潭政发改基【2015】38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湘电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湘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湘潭县昌山风电场工程远景规划装机容量为54MW,本期装机22台单机容量2M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44MW,本工程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风机以35kV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1回110kV线路送出。考虑周边风电场规划,将有附近的湾坨风电场(30MW)接入本风电场打捆送出,风电场采用110kV电压等级接入系统。110kV线路T接入留田变-射埠110kV线路(LGJ-300/29km)。
  2.2建设地点:湘潭县
  2.3招标预算:170.06万
  2.4招标内容:本风电场44MW机组工程项目设计阶段的施工图和设计文件审核,施工阶段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合同、信息管理及工程协调管理服务,以及施工、设备监造、安装、调试、验收、并网、竣工验收、整体工程竣工结算等相关工程监理服务。工程主要项目为:升压站建筑工程(包含附属工程)、升压站安装工程、集电线路工程、风电场工程(道路、基础、安装、水保、环保)等全过程监理工作。具体工作范围及界线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2.5质量控制目标:以本招标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质量标准为质量控制目标,质量达到合格。
  2.6工期控制目标:以本招标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施工工期为工期控制目标,直至本招标工程项目全部完工。
  2.7监理服务期:以合同签定时间后并发出通知时开始计算至项目竣工结算为止,预计监理服务周期为18个月直至完成工程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主体要求: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财务要求: /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指2013年6月至今)具有本项目类似工程监理业绩(需包含施工准备开始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监理).
  (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人员要求:
  a、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总监理工程师1名,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或地方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一致,且不得有在监项目(自行提供无在监工程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证明。提供近5年内具有风电场工程或输送变电工程或电力工程监理或施工经验。
  b、其他监理人员要求: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必须满足工程监理需要,必须配备电力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土建类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资料员、设备监造岗位、环境监理岗位等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不少于8人,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级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级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且无在监项目(自行提供无在监工程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拟任监理员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级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级监理员证书且无在监项目(自行提供无在监工程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他主要人员应是本企业在职员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证明。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万元整(20000.00元),
  4.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进账单用途栏或备注栏中简写注明所投标的项目名称。
  4.3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4.4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到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变更备案。(如不一致,保证金视为无效)
  4.5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4.6未按以上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07月10日~2018年07月16日17:30时止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均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07月31日9时00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进行发布。若公告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8.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活动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湘潭县发展和改革局。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湘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国家高新区晓塘路9号创新大厦13楼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731-5859513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
  联系人:朱女士、雷先生
  电话(传真):0731-84522888 /85868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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