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人:华能秦皇岛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招标编号:HNHB-2018042
3、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3.1、项目名称:华能刘黄岭风电场
3.2、项目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卢龙县华能卢龙刘黄岭风电场
3.3、招标范围:卢龙项目核准容量48MW,安装24台浙江运达单机容量2MW风电机组,送出线路由一回110kV线路接入武山220kV变电站110kV侧。招标范围包括GIS设备、无功补偿设备、高压开关柜、直流系统、综合自动化系统、箱式变压器设备、集电线路、办公楼及设备区照明等,设备包装、运输、一年质保、满足华能刘黄岭风电场升压站设备安装使用要求。
4、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应包含该标段内容)
4.2 具有设计、制造,或代理销售同类设备的相关经验和良好运行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代理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相关授权文件。
4.3 财务状况良好(附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如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成立年限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供货。
4.4 具有国家认定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等。符合目前国家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4.5 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4.6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有运作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同时厂内有足够的存放场地。
4.7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的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设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它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它附属机构有任何关系。
4.8 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4.9 投标授权人应是投标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投标期间在职证明及养老、医疗保险相关材料。
5、投标注意事项:
5.1、投标人应根据本公告要求一次报出不得更改价格及服务承诺,并将《报价单》一式一份(正本)密封并加盖骑缝章送达投标文件接收人处;
5.2、投标人报价时必须用非手写的方式填写报价单。
5.3、投标人应事先接受招标方资质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6、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函、针对该项目的服务承诺、相关业绩、技术文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亲自参加开标会议则不需出具委托书)、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7、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方法
请申请人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发至zhaobiao_hnhb@163.com 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另外,请报名时留下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便于我方开展后续工作。
8、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9月7日17:00。
9、投标及开标地点: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52号,华石宾馆8楼会议室。
10、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11、中标结果:招标方将以中标通知书的形式通知中标人。
投标文件接收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 18303955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