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湘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城步湘电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牛排山二期(乌鸡岭风电场)并网验收整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牛排山风电场位于湖南省邵阳市城步长安营镇,装机容量为48MW,总装机24台,已全部并网发电;牛排山二期(乌鸡岭风电场)装机容量为49.5MW,装机25台,首条集电线路共8台风机已于2018年8月全部并网发电。牛排山及牛排山二期(乌鸡岭)风电场共用一座110千伏升压站,升压站已于2016年投运,因国家电网公司技术升级,需对牛排山升压站进行相应的整改以满足电网公司要求。
2.2招标范围:牛排山风电场及牛排山二期(乌鸡岭风电场)并网验收及网络安全整改,包含设备、技术调试、省地调及公安对接、二次安防、重要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安全防护评估等。
2.3建设目标:
(1)依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从安全技术和管理两个方面共十个层面对信息系统进行等级测评,出具等级测评报告,并对发现的问题给出整改建议;
(2)根据《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第14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等安全防护方案和评估规范的通知”(国能安全2015年36号)中的《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发电厂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方案》《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评估规范》《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调(2017)59号、(2017)32号文件》等开展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评估,主要包括基本要求评估、资产评估、威胁评估、脆弱性评估等。最终目的是最大限度地防止由于电力监控系统安全事件引发电力安全事故,全面提高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水平,并取得主管部门、监管机构的认可。
2.4标段划分:一个标。
2.5成果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电场整改项目,并将整改完成情况上报邵阳地调,并完成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次整改内容相应的营业范围,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执行合同能力;
3.2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有电厂二次安防及调度数据网项目经历;投标人在湖南省至少执行并直接签署2个以上的电厂二次安防业绩,并附合同;
3.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负责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法律诉讼、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书面声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
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实际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贰万 元整,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26日至2018年9月30日,每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到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洞井中路411号园康星都荟5栋1201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公告期内开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
上述资料要求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10月 16日 10时00分,地点为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洞井中路411号园康星都荟5栋1201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无效。
8、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湘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国家高新区晓塘路9号创新大厦13楼
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0731-58595136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洞井中路411号园康星都荟5栋1201室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传真):0731-85489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