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JTC-181309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潭青峰二期风电场柴油机、场用变压器、35kV接地装置设备采购 招标人为中闽(平潭)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平潭青峰二期风电场柴油机、场用变压器、35kV接地装置设备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平潭青峰二期风电场工程。
2.2 建设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平原镇和苏澳镇内。
2.3 建设规模:本期新建二期风电场工程总装机规模不超过72MW。
2.4 招标范围:
2.4.1 本招标项目包括以下三个合同包:
合同包一:1000kVA柴油发电机组设备采购
合同包二:35kV场用变压器设备采购
合同包三:35kV接地装置设备采购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合同包内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检验和试验、包装、运输、保险、交货;提供对设备安装、现场试验、调试、验收的指导与监督以及对招标人的生产运行人员的培训,并提供图纸等技术文件(包括调试和试验步骤及操作与维修手册等)。具体工作范围与供货范围见各合同包的技术规范书。
2.4.2 招标数量
合同包一:1套1000kVA柴油发电机组。
合同包二:1台35kV厂用变压器,额定容量为315kVA;1台35kV柴油发电机升压变压器,额定容量为1000kVA。
合同包三:1套35kV接地装置。
2.4.3 投标人可对一个或多个合同包进行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5 交货时间、地点:计划于2019年3月1日前将合同包一、合同包二、合同包三招标设备运至本工程升压站内指定位置(车板交货)。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对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如下:
3.2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能提供国家授权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与招标设备相类似(或相当)类型完整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产品合格证书(适用于合同包二与合同包三)。
(3)合同包一投标产品若是国外品牌,可由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若由代理商投标,则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并且代理商必须提供该品牌制造商出具的授权销售和参加本次投标的有效授权书;投标产品若是国内品牌,则应由该品牌的制造商进行投标;
合同包二与合同包三只允许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满足资质要求的招标设备制造商投标。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设备供货及相关服务的需要;财产未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并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
3.4 业绩要求:
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拟投标产品具有3套及以上运行1年及以上的风电场运行业绩(投标人提供产品用户所出具的证明为运行(使用)报告或用户满意度调查意见等类似材料和与其相对应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需含设备采购数量和签字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 信誉要求:
(1)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2)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或由投标产品引起的安全事故(以住建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安监总局等有关部门网站公开通报为准);
(3)投标人未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4)投标人不存在影响正常履约的诉讼、仲裁等争议纠纷;
(5)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备注:信誉要求第(2)项在投标时由投标人进行承诺,若中标后发现投标人所作的承诺与事实不符(重大质量问题的认定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由拟投标产品引起的安全事故的认定以住建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安监总局等有关部门网站公开通报为准),招标人可随时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合同解除造成的一切损失;信誉要求第(1)(3)(4)项在投标时由投标人进行承诺,若中标后发现投标人所作的承诺与事实不符,招标人可随时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合同解除造成的一切损失。
3.6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18年12月5日至2018年 12月9 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官网(网址:http://bid.fujianbid.com:8098)的“电招企业注册”入口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成功后,通过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官网(网址:http://bid.fujianbid.com:8098/flow_page!index.shtml)的“电子招投标采购平台”入口登录《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即可办理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手续(包括可以下载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请上网站浏览“投标企业操作手册”,如有不明事项可与“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工作人员联系(咨询电话:0591-87532007,咨询QQ:2421018498、1353290071)。
电子招标文件售价:每个合同包售300元(其中招标文件100元,其他资料200元),招标资料售后不退。
4.2 潜在投标人完成注册并办理购买招标(采购)文件手续时,可以通过网银或电汇或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以网银方式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的系统可自动到账,系统即可自动开通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功能;若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则潜在投标人还必须将缴款凭证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招投标平台,并以电话(0591-83902191)的方式通知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后,系统方可开通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功能),具体操作流程请登录《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的“文件下载”下载“投标企业操作手册”或直接咨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0591-87532007)。
未办理注册手续并购买、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电子招投标活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应于2018年12月2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开标前)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bid.fujianbid.com:8098)”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应检查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具有投标人的电子印章并通过福建CA数字证书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制作完成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章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纸质投标文件由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打印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后装订成册,送到开标现场提交,备用电子投标(载体为U盘,ntbf格式和可编辑的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同投标文件正本一并包封。若存在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情况,由招标人现场拆封纸质投标文件唱标。
5.2 投标文件送至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4楼(从招标大厦A座电梯上至4层,出电梯后右转)本项目开标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以及电子开标
6.1本项目开标时间、地点:2018年12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4层本项目开标厅,从招标大厦A座电梯上至4层,出电梯后右转)公开开标。开标时间截止后 60分钟内为各投标人解密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的时间,各投标人须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各自注册的企业账号登录电子开标辅助系统,找到对应开标项目,插入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电子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操作。交易平台已开发支持异地远程解密功能,投标人可以在异地(包括投标人所在单位,即无须在开标现场),按照操作流程实现远程网络解密;也可以持CA电子数字证书到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场所,按照操作流程实现网络解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闽(平潭)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邮编:350400
电话: 0591-23139989
联系人:唐 佳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 邮编:350002
电 话:0591-87513248
联 系 人:袁红菊、庄言、黄滨、周丰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账户名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118080100100104492
监管部门名称: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电话:0591-87860059
特别说明:
(1)本次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为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的权属企业,现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已建立电子招投标服务平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招投标项目将通过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bid.fujianbid.com:8098)”实行网上电子招投标流程,投标人的企业注册、招标文件的购买、投标文件的提交、项目的开标和评标,将统一在招投标服务平台上实施。
(2)投标文件制作说明:投标文件的制作过程中需使用福建CA数字证书并盖投标单位的电子印章,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可参照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官网的《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子系统操作手册》最新版本。
(3)关于福建CA和电子印章说明:1)无福建CA招投标数字证书用户,需在新平台参加招投标活动的企业,需自行申请办理“福易采项目”福建CA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2)已持有福建CA招投标数字证书的企业用户,可直接申请在原企业证书上开通“福易采项目”功能包);3)投标企业需登录“福建省数字证书受理中心”http://www.fjeseal.com.cn/进行福建CA数字证书办理。
(4)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尚处于试运行和优化期间,为充分保障招标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如果由于系统平台故障或操作流程错误或需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过多等原因,出现部分投标人已按规定上传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并提交应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ntbf格式)和纸质投标文件,但没有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则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该部分投标人启用应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ntbf格式)导入开标;若仍存在系统或技术问题无法实现导入开标,则可以启用相应纸质投标文件,参与后续有关开标、唱标、公布报价等环节,并将相关数据录入系统平台。
(5)无特殊情况,相应投标人的开标数据以系统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为准;但如果出现前文所述需要启用应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ntbf格式)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情形,则相应投标人的开标数据以现场实际用于参与开标环节的电子投标文件或纸质投标文件为准认定。投标人应当保证其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应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ntbf格式)以及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否则因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尚处于试运行和优化期间,评标采用电子与纸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当出现电子版和纸质版不一致时,经投标人澄清,可以以电子版或纸质版为准,但是不排除专家会对投标人做出不利的判断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