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RCFS-19263-1D)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中船海装宣恩椿木营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项目编号:RCFS-19263-1D),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贷款,招标人为宣恩盛宣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99MW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2、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5月至2019年5月)完成过电力工程设计或勘察工作,应至少具有3个单项99MW及以上的风电工程设计或勘察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3、项目经理(设总)三年(2016年5月至2019年5月)具有类似业绩(单项100MW及以上的风电工程设计或勘察业绩),应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及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
4、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须提供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5、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勘察综合资质”或“勘察专业甲级资质”;
6、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络截图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近三年(2016年5月至今)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供网络截图并加盖公章);
8、投标人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3月、4月、5月)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年05月21日14时00分00秒---2019年05月27日16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6月12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06月12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北京月坛宾馆聚仙楼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4号)
七、其他公告内容
中船海装宣恩椿木营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船海装宣恩椿木营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审批服务〔2018〕53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宣恩盛宣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贷款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船海装宣恩椿木营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服务名称:中船海装宣恩椿木营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2.2招标范围:从初步设计开始,到工程建设、竣工、直至投产全过程所发生的一切有关设计及设计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测绘、勘察、微观选址、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文件的编制,现场设计和工程配合;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配合调试、整套启动、竣工验收及试生产考核等服务;提供招标图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配合工程设备、材料的加工订货;配合工程和设备、材料的招标文件编制及评标;编制设备、材料技术规范书;编制初步设计和设计阶段有关技术和经济文件;提供与整个工程主、辅系统勘察设计有关的全部设计及相关服务工作。
2.3 工程概况:中船海装宣恩椿木营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建设规模为99MW,安装45台单机容量2.2MW的风力发电机组,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以及其它相关配套设施,年设计上网电量17478万kWh。
2.4质量标准:合格,施工图通过业主、审图公司及国家相关部门的审核,同时应满足中船重工集团公司的评审要求。
2.5服务期限:
①初步设计工期为:签订合同后25天内完成。
②施工图设计工期为:施工图设计工期必须满足委托方建设工期的总体要求,签订合同20天内完成测绘及微观选址工作,签订合同40天内完成道路、风电机组及箱变基础的招标技术文件。竣工图设计工期为所有风电机组移交试生产后45天内完成。
③各阶段的勘测工作必须满足委托方建设工期的总体要求。
④受托方除需保证上述工期总要求外,还需确保所有的设计工作不影响委托方的每一阶段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工期。在合同签订后,受托方还应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定详细的设计计划供委托方确认并执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2、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5月至2019年5月)完成过电力工程设计或勘察工作,应至少具有3个单项99MW及以上的风电工程设计或勘察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3、项目经理(设总)三年(2016年5月至2019年5月)具有类似业绩(单项100MW及以上的风电工程设计或勘察业绩),应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及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
4、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须提供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5、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勘察综合资质”或“勘察专业甲级资质”;
6、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络截图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近三年(2016年5月至今)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供网络截图并加盖公章);
8、投标人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3月、4月、5月)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5 月 21 日14:00 时至2019年 5 月 27 日16:00 时,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zfwzb/www.365trade.com.cn 400)免费注册,咨询电话为400-092-8199,平台将对潜在投标人的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审核通过即为注册成功,方可登录、购买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发票由招标代理公司出具,在开标时现场领取。50元招标文件下载费发票,由中招联合公司出具,请联系平台公司领取。
5.2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企业资质、业绩证明材料,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并上传至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根据购买人提供的纳税人识别号开具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6 月 12 日09:00整,地点为:北京月坛宾馆聚仙楼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4号)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网址: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宣恩盛宣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 宣恩县珠山镇凌云路2号
邮 编:
联 系 人: 王 娅
电 话: 010-88895947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瑞驰菲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5号
邮 编:100861
联 系 人:王爽
电 话:010-59518932
传 真:010-59518902
电 子 邮 件:a59518932@vip.163.com
2019 年 5 月 21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船海装(北京)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宣恩盛宣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宣恩县珠山镇凌云路2号
联系人:王娅
电话:010-8889594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瑞驰菲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5号
联系人:汪舟、王霄杰
电话:010-59518775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