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宣城长风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采购人为宣城长风新能源有限公司,并委托天恒招标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
2.1采购内容:应答人应按合同要求完成风力发电机组及所有附属设备(含塔筒)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发运至现场及交货、现场开箱检查、指导安装、调试、试验、验收、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运行人员的培训及质保期内的维修和保养,负责机组调试和试运行。供货范围包括机组设备(含塔筒)及相关服务、专用工具等部分。应答人必须在采购人提供的20个坐标点位中选择布置机位,具体边界详见技术规范书。
2.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机位坐标点
2.3交货期:暂定2019年10月底,具体时间由发包人提前2个月通知。
2.4合同签订单位:宣城长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3.2型式试验:与投标机型同容量等级的风机机型,具有国家认定资质机构出具的完整型式试验报告;
3.3运行业绩:近三年国内外投标机型容量或以上容量等级风电机组50台以上、且通过240小时试运行业绩;具有轮毂高度不低于120米的风电机组投运业绩。需提交该业绩已成功运行的证明材料;
3.4财务能力:经营状况良好,连续两年以上盈利,提供应答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度审计报告;
3.5质量保证:具有覆盖本次采购设备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认证证书及有效的年检记录;
3.6诚信履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产品质量无不良记录,供货时间无迟延记录;
3.7限制条件: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承诺函。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中投标,否则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3.8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应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19年05月22日09时00分到2019年05月27日17时00分
4.2获取方式:潜在应答人可从天恒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业务部(北京市东城区东兴隆街56号北京商界B段3层355)获取采购文件。
4.3标书款:¥1000.00元,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5.首次应答文件的递交(提交)
5.1首次应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6月04日09:00-09:30时(北京时间)。
首次应答截止时间:2019年06月04日09:30时(北京时间)。首次应答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首次应答截止时间。
首次应答文件递交地点:天恒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东兴隆街56号北京商界B段三层)。
5.2首次应答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应答文件及应答文件的修改文件。
7.合规声明
采购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宣城长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沈村镇
采购代理机构:天恒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执行机构:天恒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兴隆街56号北京商界B段三层
项目联系人:衣菲、陈洁、刘鹏
电话:010-57024010、010-57024011
联系传真:010-67027991
邮箱:xq@thtc.com.cn
财务信息:
户名:天恒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崇文门支行
标书款、应答保证金账号:110061197018800013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