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大连普兰店乐甲乡100MW网源友好型风力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品目: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大连东方国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 辽宁省:公告时间 2019年07月04日 09:5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07月04日 09:00 至 2019年07月08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20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谷大街1488号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园四楼A4-03室
开标时间:2019年07月24日 09:00
开标地点: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谷大街1488号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园三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姜涛
项目联系电话 0431-80663516
采购单位 大连东方国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大连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南小林13484549444
代理机构名称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谷大街1488号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园四楼A4-03室(飞跃路与光谷大街交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姜涛0431-80663516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大连东方国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大连普兰店乐甲乡100MW网源友好型风力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大连普兰店乐甲乡100MW网源友好型风力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项目编号:WX2019-117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涛
项目联系电话:0431-8066351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大连东方国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
联系方式:南小林1348454944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姜涛0431-80663516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谷大街1488号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园四楼A4-03室(飞跃路与光谷大街交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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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企业。集团(或总公司)性质的投标人必须明确是集团(或总公司)自身作为投标人,还是集团(或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作为投标人。具体应符合:EPC总包方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0万(含5000万),必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设计资质必须具备电力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含风力发电专业)。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7月04日 09:00 至 2019年07月0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谷大街1488号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园四楼A4-03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2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7月2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谷大街1488号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园三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大连普兰店乐甲乡100MW网源友好型风力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WX2019-1172
项目名称:大连普兰店乐甲乡100MW网源友好型风力发电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性质:EPC总承包工程
投标人范围:国内
二、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大连东方国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负责人:南小林
联系方式:13484549444
三、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谷大街1488号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园四楼A4-03室
联系人:姜涛
电 话:0431-80663516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安排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9年07月04日9:00时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19年07月08日16:00时
截标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07月24日9:00时
开标地点
现场开标地点: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谷大街1488号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园三楼会议室。
本项目采用现场纸质版投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现场开标。如果投标人未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活动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六、公告内容
1、招标内容
1.1项目简介
本次招标项目为大连普兰店乐甲乡100MW网源友好型风力发电项目,项目信息具体如下:
(1)项目位于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北侧乐甲满族乡境内,约40km,场区内有兴唐县道横穿,风电场场区中心距南侧S313省道15.6km,场内有县道通过,交通条件较为便利。
(2)风电场场址内地貌以山地为主,所选风机点位布置在山脊高处。风电场位于乐甲乡境内,场区海拔高度为140~470m。风电机组距离靠近现有道路,吊装、运输条件相对复杂。
(3)本项目装机总容量100MW,新建一座220/35kV升压站。
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
项目风电场和220kV升压站范围内的设备购置、建筑工程施工、安装工程施工、建设期手续办理(含开工前“三证一书”)、征地及青苗补偿。
工程承包范围不包括:
储能系统(含储能系统四侧围栏)和220kV送出线路工程。
1.3工期:
项目整体工期:计划2019年8月1日进场施工,计划2020年9月30日竣工,总工期424天,以业主书面发出的进场通知为准。
1.4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企业。集团(或总公司)性质的投标人必须明确是集团(或总公司)自身作为投标人,还是集团(或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作为投标人。具体应符合:EPC总包方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0万(含5000万),必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设计资质必须具备电力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含风力发电专业)。
2.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2.3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资金等方面满足施工要求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4项目经理:注册二级建造师(限机电专业或水利水电专业),配备安全人员B类证书,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各类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2.5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ISO14000、ISO18000系列或同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
2.6投标人有以下情形的则不被接受:
(1)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骗取中标等违反招投标法律规范的情形,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或被处以限制或禁止在一定地域、业务领域内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处罚,处在调查中或尚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处罚期满除外)。投标人近五年正在进行或已竣工的电力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需提供施工合同)项目经理近五年正在进行或已竣工的电力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需提供施工合同)
(3)近3年内,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在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谷大街1488号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园四楼A4-03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
(3)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考核证书;
(4)法人身份证;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6)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类似项目业绩一项(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施工项目公示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网址);
(7)项目经理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类似项目业绩一项(中标通知书及合同,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施工项目公示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网址);
(8)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出具由法人签字盖章的无在建证明材料;
(9)信用中国网站全部截图(包含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至少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都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至少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11)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2018年6月至2019年6月社保证明材料;
(12)2018年6月至2019年6月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3)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如联合体投标,须提供所有单位的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
(14)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5)联合体协议书。
公示网页打印件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国家、省、市规定的公开网站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4.2 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套,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07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谷大街1488号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园三楼会议室。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信息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