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受中洲国际贸易(辽宁)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中新能源彰武王彦48MW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及塔筒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彰武县四合城镇王彦村。
2.2 建设规模:装机容量48MW
2.3 招标范围:单机容量为2.0MW及以上的风力发电机组(不超过19台)和附属设备及配套服务(含塔筒全过程驻厂监造,且塔筒规格为90m及以上塔筒),按合同要求完成各项目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发运及交货、现场开箱检查、安装指导、调试、现场试验、试运行、验收、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运行人员的培训及质保期内的维修和保养。
配套风力发电机组塔筒、预应力锚栓组合件(包含风机基础设计)、反向平衡法兰、塔筒上段与机舱连接传统法兰、塔筒内结构件及连接螺栓采购;塔筒设备运输服务及保险;备品备件(连接螺栓要求按单台机组提供总量上增加2%,少于1个时按1个提供);技术资料及相应配套服务。
投标人必须参与本项目对质保期风机保证发电量的考核。
2.4 交货批次和进度:
2.4.1基础环第一批须于9月5日前运输到现场,后期基础环供应应于9月20日前供货完毕
2.4.2塔筒应于10月5日开始供货,10月15日前达到完整的5套(具备吊装条件),于11月15日前供货完成。
2.4.3风机相关设备10月5日开始供货,10月15日前达到5套以上(具备吊装条件),11月15日完成全部供货
合同设备交货地点为:彰武县四合城镇王彦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风电机组制造公司(企业);
②具有所投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设备的设计、制造等总成能力;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业绩要求:
①具有所投标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成功并网运行经验,且运行良好(须附相应供货合同和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
②近三年2.0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商业运行业绩不少于100台套(须附相应供货合同和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含国内、国外投运机组)。
③近三年塔筒商业运行业绩不少于10台套(须附相应供货合同和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含国内、国外投运塔筒设备)。(分包商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文件售价为:3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自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购买招标文件。即2019年 7 月 30日至2019年 8月 16日,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13:30,下午15:00-18:30。
4.3有意向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款电汇至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的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迎宾路支行;账号:991903302910205,汇款用途注明:招标编号NER-CW-WZ/2019016G。另将单位投标意向函(汇款单位请在投标意向函联系方式内填写接收招标文件的有效E-mail地址)、企业资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代理商授权证明等)、银行汇款凭证、开发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信息及开户行、账户、开户行号、税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并注明需要增值税发票性质: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以E-mail形式发送至新能源研究院招标中心邮箱:xjnerzb@163.com,招标中心在收到邮件中需要包含的文件内容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至投标人邮箱。
5、现场察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察勘,投标人可自行参观和考察供货所在地及周围环境,并收集一切必要的资料。投标人自备交通工具,费用自理,并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北京时间2019年 8月 19 日 10:30 时整。
6.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www.chinabidding.cn、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xjner.net上发布。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洲国际贸易(辽宁)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意乾
电话:13126832227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喀什西路752号西部绿谷大厦5层502室。
联系人:于杰
电话:0991-5506135
邮箱:xjner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