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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萝北200兆瓦风电场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2019-08-05 浏览数:358

本华能萝北200兆瓦风电场EPC总承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HNZB2019-08-3001 )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萝北200兆瓦风电场EPC总承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华能萝北风电项目位于黑龙江省萝北县,属平原风场,现有村通道路,交通较为便利。风机及其它设备可通过汽车直接运抵风场,其它建筑材料也均可用汽车直接运到工地。
  投标人可参考招标人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风机机型优化选择,单机容量要求为2.X MW~3.X MW范围内,叶片120m及以上,塔筒90m以上,总容量不低于200.0MW(可略超过,但不得大于单台最小投标机型容量)。允许投标人按照实际资源及现场条件提供最优方案,保证容量、利用小时、收益率最大化。
  本项目各风机所发电力经35kV箱变就地升压后通过场内集电地埋电缆或架空方式接入新建的220kV升压站。
  新建一回220KV送出线路至鹤岗市东郊变电站,招标分界点:以风电场侧220kV送出线路第一基铁塔为界(不含铁塔),接入方式以最后接入系统为准。
  招标范围:投标人对工程勘察设计、供货、施工、调试一体总承包,项目征地工作(含征地、租地、林业补偿)、水土保持及环保措施等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设备监造需委托招标人认可的监造单位,费用由投标人支付。不含工程监理、前期、机组性能测试、造价咨询、生产准备等。
  除送出工程以外的全部勘测设计(含审查),全部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投标人负责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包括升压站、风机基础、箱变基础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不动产证办理工作等合法合规的手续,消缺,培训,配合验收(含竣工验收),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等各项服务等。配合业主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
  (1)本工程全部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1:500地形图测量(包括升压站、风机平台及基础、场内外复杂道路)、地勘、微观选址、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含委托第三方初步设计审查),规划设计方案、设备技术规范书、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地勘、设计、计算书、竣工图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施工设计;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派出设计代表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投标人需结合《中国华能集团风电场工程设计导则》、《中国华能集团新能源项目升压站典型设计(风电场工程)》及中国华能集团相关规定进行设计并满足要求。
  (2)风电场场区全部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从省、县道连接点开始至风电场区场内外道路(包括新建及改扩建道路),风机检修道路,部分乡村道路改造及恢复等问题,由投标人现场考察确定是否需要改造并承担相关费用(参考可研报告交通工程施工标准、路径及道路尺寸);35kV集电线路土建,风机平台、各类设备基础(风机基础、箱变基础等),防洪涝设施,接地,电缆沟,护坡,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和环境保护工程(挡墙、排水沟、植被恢复、绿化等)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土建工作。
  (3)风电场场区全部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风电机组整机、塔筒、箱变、相关控制系统、集电电缆及光缆等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
  (4)220kV升压站全部土建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楼及配套设施(包括装修设计施工)、所有设备基础、升压站进站道路、站内道路(参考可研报告道路施工标准)、围墙、大门、局部绿化、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防洪、检修道路、消防、给排水工程等。
  (5)220kV升压站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220kV设备(含主变)及其附件、35kV母线桥、35kV屋内配电装置、动态无功补偿成套装置、全站防雷及设备接地(包括电气设备、设备支架、构架和辅助装置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和防雷接地)、全站电缆及电缆防火封堵、电气二次部分、通讯及远动系统、控制及直流系统、站用电系统、风功率预测系统、备用电源、火灾报警系统、全站照明、供暖、通风及空调设备采购、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包括单体、联调及整套启动调试,全部设备和材料(包括招标人提供设备、材料)卸车、验收、保管及二次搬运等。
  (6)远程监控系统:实现本项目远方集中监视及控制功能,使本系统满足风电场“无人值班、少人值守”的运行模式,包括两端设备、线缆采购、安装、调试等。
  本系统要求满足以下主要功能:
  1)实现在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集控室远程监控发电运行情况。
  2)可以远程监控系统风电场主要设备的运行情况。
  3)可以对重要设备进行远程报警。
  4)系统要满足电网安全防护要求。
  5)系统具备数据存储功能。
  6)系统具备远程操控的功能,能远方操作电站设备。
  7)系统包含数据采集、视频监控、生产管理区功能。
  系统设计为开放系统,满足相关通信的国际标准或工业标准,确保能与其他系统的设备协同运行,系统设计与实现今后发展的需要,可灵活增减或更新各子系统,系统必须在产品系列、容量与处理能力等方面有扩充与换代的空间,充分考虑系统的可扩容性、可升级性以及与其他系统的通信接口兼容等问题。
  (7)施工供电工程(投产后转升压站备用电源),施工期及运行期供水工程(满足运行期生产生活用水)。
  (8)在施工期为业主及监理单位提供1000平方米的临时建筑。
  (9)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1)投标人负责部分
  ①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并承担相应费用,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包括升压站、风机基础、箱变基础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不动产证办理等工作,施工备案手续,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许可手续等。业主仅为其手续办理工作提供协助。
  ②完成项目工程土地征用、租赁及相关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负责施工所涉及临时用地的征用、租赁以及相关协调工作,业主仅为其手续办理工作提供协助。
  ③负责农用地、林地及农林业补偿,负责临时及永久性使用农林地审核意见书、采伐证办理等,业主仅提供农林地勘察及占用可研报告并协助办理农林业补偿手续。
  ④项目工程防雷、消防、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档案等备案及验收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业主仅为其手续办理工作提供协助。
  以上各项手续的办理不得影响工程开工建设。
  2)投标人配合部分
  ①配合业主及业主委托的单位完成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监理、监测规划等工作。
  ②配合业主完成并网手续(包括《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等)办理及并网验收工作。
  (10)本项目的工程移交生产验收节点是风电场全部风电机组具备并网发电的条件并实现安全无故障连续并网运行240h(发生异常或故障设备运行时间重新计算),同时应满足《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DLT5191-2004)中关于工程移交生产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于工程内使用的所有设备、材料应保证本项目满足当地电网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招标文件中如有漏列的设备、材料、施工项目以及协调事项,这些漏项是为实现本标段工程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服务等所必需的,均属于本招标范围,所涉及的建筑、设备或服务,均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本标段以风电场侧220kV送出线路第一基铁塔为招标范围分界点。风电场侧至招标分界点的所有材料、设备、备品备件及土建、安装、调试、验收等均在本招标范围内,投标人均应按招标人及监理人的指示在本标段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各项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并做好相关配合服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送出工程、手续协调、设备调试、地方协调等)。
  本工程质保期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通行规定(其中风机整机质保期为60个月),在风机质保期内,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包含备品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成员(下同)要求:施工资质要求: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同时施工单位应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2019-2020年度陆上风电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年度资格预审通过的单位;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勘察资质要求: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2.2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3.2.3
  1、①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需提供:近五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2个96MW及以上规模的风电工程EPC总承包(含在建)工程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必须载明签约单位、工程内容或范围、安装容量、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签约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等)。
  ②如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的还需提供:至少2个96MW及以上规模的风电工程施工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必须载明签约单位、工程内容或范围、安装容量、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签约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等)。
  ③如联合体中设计单位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的还需提供:至少2个96MW及以上风电工程设计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近五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具有50台单机容量2.0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成功并网运行经验,且运行良好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4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①项目总负责人,由牵头方派出。
  ②设计负责人,具有担任过至少1个国内96MW及以上风电场工程设计主要负责人的经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③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有担任过至少1个国内48MW及以上风电场工程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允许由两家及以上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
  3.2.6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书中承诺主要设备的招标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人提供的短名单内(见附件)选择或不低于短名单水平的厂家。主要设备、材料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书需经招标人审核并同意后方可执行。投标人必须承诺允许招标人派出专家参与主要设备的招标评标过程。
  3.2.7本标段设有最高限价,评标委员会组建方式为招标人指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8月3日9时起至2019年8月8日17时止。
  获取方式:
  4.1 购买: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 2019年8月3日9时起至2019年8月8日17时止,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电子招投标模块,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仅限个人网银)。
  4.2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3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到招标文件。
  4.4 客服: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4.5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8月26日10时00分;
  5.2 递交方式: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上传电子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8月26日10时00分
  【电子招标】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开标时间开始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点击投标文件启动解密按钮,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 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 本工程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投标人注册、购买文件、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访问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电子商务平台用以下 2种方式登陆(已在原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原用户名保持不变,初始密码统一为:Q1w2e3r4,请用户登录后尽快修改密码):
  (1) 访问电子商务平台,点击导航栏的“电子招投标 ”栏目,进入电子招投标登陆页面;
  (2)直接通过(bidding.ec.chng.com.cn/ebidding)二级域名登陆;
  7.2.2. 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按钮完成注册流程。供应商注册成功后,还需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申请后请耐心等待平台运维人员的审核,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数字证书的,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后,系统自动弹出 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提示窗口,办理 CA证书需要 3-5天时间,请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办理,以免耽误后续工作。电子商务平台由工信部认证的 32家 CA机构之一的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颁发 CA数字证书,在提交 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后,及时与国富安公司联系进行督办。 CA数字证书驱动下载: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后,在首页的右下方“常用文件 ”模块中下载名为“华能电子商务平台驱动程序.Zip”的压缩文件进行解压安装,下载前请退出 360安全卫士等其他的防病毒软件。CA 办理及硬件出现的任何问题,请直接联系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联系人:CA 客服;联系电话:010-58103599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 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华能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投标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400-010-1086)。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二路277号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0451-58568086
  电子邮件: hnhljrs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     吴先生
  电话:    400-010-1086转8328
  电子邮件:  237677662@qq.com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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