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电电力象山1#海上风电场(一期)工程海上风机基础及风机安装工程,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004826,招标人为国电象山海上风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国电象山1#海上风电场(一期)工程位于浙江省象山县石浦镇东南海域,规划场址分为南北两区,北区离岸距离约17km,泥面高程为-9m~-15m,场区呈不规则六边形,南北最长7.5km,东西最宽4.9km,规划面积约30km2,规划装机容量25万kW。南区离岸距离约25km,场区呈近似梯形,南北最长约16.0km,东西最宽约9.1km,规划面积约79km2,规划装机容量为50万kW。目前规划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北区,二期建设南区,本工程为一期工程。
本阶段工程共规划布置41台单机容量6.2MW的风电机组,总装机规模为254.2MW。本阶段考虑风电场工程布置23台高桩承台基础,18台单桩基础。在风电场中部偏西侧新建1座220kV海上升压站,并初步考虑在南田岛新建1座220kV陆上集控中心,风电机组所发电能经海上升压站升压后通过220kV海缆登陆转架空线路送入陆上集控中心,然后经架空线路接入220kV湾山变。
招标范围:本合同工程为国电象山1#海上风电场(一期)工程风电机组和海上升压站基础施工及风电机组安装,包括41台风电机组基础施工、风电机组安装施工以及海上升压站基础施工所涉及的全部工作。负责组织本标段内各项会议会务并承担相关费用(包含会务费、专家费等)。
一、风电机组高桩承台基础工程
承包人应负责完成本合同范围内23台高桩承台基础工程施工涉及的全部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钢管桩制作与施工
(2)混凝土承台施工
(3)附属构件制作与安装
(4)施工后扫海
(5)其他
二、风电机组单桩基础工程
承包人应负责完成本合同范围内18台高桩承台基础工程施工涉及的全部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钢管桩制作与施工
(2)附属构件的制作与安装
(3)基础冲刷防护
(4)施工扫海
(5)其它
三、风电机组安装工程
承包人应负责完成本合同范围内41台海装6.2MW风电机组安装工程涉及的全部工作,其中23台高桩承台基础机位采用整体安装方案,18台单桩基础机位采用分体安装方案。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设备部件验收、码头交接与保管
(2)设备部件安装、验收
(3)塔筒内设施安装、验收
(4)风机安装完成至启动前维护
四、海上升压站基础工程
承包人应负责完成本场区范围内海上升压站导管架基础工程涉及的全部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钢管桩制作与施工
(2)导管架及附属构件制作与施工
(3)灌浆
(4)焊接
五、航标及其它
(1)施工期航标工程
(2)永久航标工程
(3)承包人应负责施工期临时用海的补偿协调工作
(4)通航安全保障方案的编制
工期要求:
本工程群桩基础第一根桩沉桩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
单桩基础第一根桩沉桩2021年1月10日前完成;
群桩基础第一台风机吊装2021年3月1日前完成;
单桩基础第一台风机吊装2021年4月1日前完成;
本工程最后一台风机基础施工2021年10月10日前完工(具备风机安装条件);
本工程最后一台风机安装施工2021年10月20日前完工(土体修复具备海缆敷设条件);
本工程海上升压站基础施工计划工期2021年3月15日前完工;
本工程海上升压站上部组块安装完成后15日内完成灌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统计)有2个单个合同20台及以上海上风电场风机基础施工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工作内容、签字页);
(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统计)有2个单个合同20台及以上海上风电场风机安装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工作内容、签字页);
(5)项目经理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过海上风电项目副经理或项目经理(需如实提供任命证明文件),不能同时兼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
(6)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家能源招标网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8月25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9月01日 16时0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200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的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5.1 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5.2 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工程公司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5.3 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5.4 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二。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5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工程公司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09-21 0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招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国家能源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其他
项目联系人:秦博(010-57336341)、张晓晟(010-57339767)、解菲(010-57337285)。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国电象山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蒋红豆 |
电话: | 0580-6207379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地 址: | |
邮 编: | |
联系人: | 秦博 |
电 话: | 010-57336341 |
传 真: | |
电子邮箱: | 20013676@shenhua.cc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2020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