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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项山风电场运维期场内道路维护招标公告

2020-09-10 浏览数:399

受寻乌中电建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委托,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以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寻乌项山风电场运维期场内道路维护项目所需的施工服务(包括道路涵管敷设、路基排水与防护等),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谈判及报价

1、采购项目
受寻乌中电建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委托,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以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寻乌项山风电场运维期场内道路维护项目所需的施工服务(包括道路涵管敷设、路基排水与防护等),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谈判及报价。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工程概况
寻乌项山108MW风电场(以下简称寻乌项山风电场)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项山乡和吉潭镇境内,寻乌县东面约21km处的武夷山脉,项山乡东面约3.5km处,吉潭镇东面约11km处。处于江西省、广东省、福建省三省交界处的高山区域,南距广东省平远县约44km处,东北距福建省武平县约28km处。场址范围为南起于项山甑(江西省与广东省交界处)北至笔架山(江西省与福建省交界处),该段山脊长约18km,海拔高程800~1529m,山脊连续,高差局部起伏较大,山体走向主要呈N-S向,山脊植被主要为低矮灌木与草地,区域面积约21km2。场址中心坐标:东经115°50′54″,北纬24°57′17″,场址范围内无特殊保护物种,场址范围内未发现县级以上地面文物建筑,场址不在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场址西面约10km处有济广高速(G35)和西面约12km处有G206国道路过,从G206国道吉潭镇处转至县道X479(路面宽约5m),可到达项山乡,风电场从此处引接进场道路到达风电场范围,外部交通条件较好。
2.2工程规模
寻乌项山风电场项目总装机容量108MW。
2.3计划工期
本合同工程计划2020年09月20日正式施工,2020年10月31日全部完工,工期35天。
2.4采购范围
本次施工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寻乌项山风电场工程涵管的埋设。
(2)寻乌项山风电场工程部分道路排水与防护,包含但不限于道路排水沟、沉砂池和急流槽的施工。
(3)本采购文件附件一所列工程量为控制量,实际施工应不超过该工程量。实际工程量以发包方、承包方双方签字确认数据为准,费用按固定单价乘实际施工量据实结算。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30日,下同)必须具有 1个及以上风电场道路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信誉要求: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4财务要求:提供自成立日起的企业财务报表,企业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并持续盈利。
3.5响应人同时还须满足以下要求:(1)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采购项目的能力。(2)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专用资质另行规定的除外)。(3)必须具有完成采购项目所需的技术人员、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4)取得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以及采购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采购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响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响应人需同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在“信用中国”(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 “失信黑名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须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未提供有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的,其响应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8)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响应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9)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a)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为本标包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c)与本标包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d)与本标包的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e)与本标包的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f)被责令停产停业的;(g)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h)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i)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j)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包投标的。(k)为本标包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l)为本标包的监理人;(m)为本标包的代建人;(n)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o)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p)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注:(k)~(p)仅适用于施工类项目。
3.6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和有风电场道路工程施工的相关业绩。
3.7 安全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收到邀请函并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0年9月9日至2020年9月14日,工作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技术开发区京东大道426号(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办公楼311室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 或电话联系购买标书事宜(提供电子版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采购文件的相关信息:包括单位名称、购采购标段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办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电子版本采购文件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标书费请以转账形式汇入,不接受现金缴纳)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到账时间:2020年9月15日下午四点前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必须是从竞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用途)。
开 户 名: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昌八一路支行
账 号:3600 1050 6000 5928 2828
5.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6日10∶00。
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市京东大道426号江西省电力设计院311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寻乌中电建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人: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京东大道426号
邮 编:330096
联 系 人:殷先生
电 话:0791-86357277
邮 箱:jxdlcg@126.com
8、监督机构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监督电话:0791-86357133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0 年9月9日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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