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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乐业扶贫一期51MW风电场项目塔筒及附件运输

2020-11-17 浏览数:1070

广西乐业扶贫一期51MW风电场项目塔筒及附件运输

组织单位: 广州市晋丰实业有限公司

采购编号: FWXM202011160001

采购名称: 广西乐业扶贫一期51MW风电场项目塔筒及附件运输(第一次公告)

广西乐业扶贫一期51MW风电场项目塔筒及附件运输

招 标 公告

我公司拟对部分广西乐业扶贫一期51MW风电场项目塔筒及附件运输项目进行招标,现公开邀请合格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索取招标文件并按要求进行投标。

一、运输项目概况

1、项目所在地

中广核乐业逻沙风电场一期工程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乐业县境内,距乐业县城区直线距离约20km。工程地面高程在1610m~1790m 之间,场址范围总面积约50km2,场址地势总体走向呈北向东,属于中山地貌地貌。风机主要沿山脊北向东布置。设计拟安装 10台单机容量为3300 kW 的运达WD-156 型风力发电机组和6台单机容量为3000kW 的运达WD-156 风机机组。

2、项目交通情况

场外道路:场址距离百色市公路里程约190km,距离乐业县直线距离约20km,场址东边有省道S206,对外交通较为便利。 

场内道路:依据中广核场内道路设计导则,场内路面施工原则:路基5.5米,路面宽度4.5米,转弯半径25米,坡度原则不大于14%,个别路段不大于18%。

3、极端气温

气候要素

单位

气温

年平均温度

20.9

极端最高温度

34

极端最低气温

-5.3

3、运输设备概况

本项目塔筒运输招标规模共16套,其中:WD156-3300机型/97.3m/233.491t机型10套;WD156-3000机型/97.3m/237.633t机型6套。本批次货物自广州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运输至广西乐业扶贫一期51MW风电场现场风机机位平台交货。拟采用陆地运输方式进行。运输线路全程约1000公里,实际准确运距由投标人自行探路为准。

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及质量如下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货物规格(直径X长度)

单件重量(吨)

数量(节)

单重     (吨/套)

总重(吨)

备注

WD156-3300机型/97.3m/233.491t

 

 

 

 

 

1

塔架下段焊合

?4800×?4500×17500

67.5004

10

233.259

2292.59

单套塔筒重量包括筒体及塔筒内附件的重量。

2

塔架中下段焊合

?4500×?4500×20000

54.6624

10

3

塔架中段焊合

?4500×?4500×20000

44.5334

10

4

塔架中上段焊合

?4500×?3925×20000

34.9674

10

5

塔架上段焊合

?3925×?3360×19800

31.5954

10

WD156-3000机型/97.3m/237.633t

 

 

 

 

 

1

塔架下段焊合

?4800×?4500×17500

67.9204

6

237.499

1424.994

单套塔筒重量包括筒体及塔筒内附件的重量。

2

塔架中下段焊合

?4500×?4500×20000

57.0384

6

3

塔架中段焊合

?4500×?4500×20000

46.3414

6

4

塔架中上段焊合

?4500×?3925×20000

35.4594

6

5

塔架上段焊合

?3925×?3360×19800

30.7394

6

二、交货和运输

1.交货地点:本批次货物自广州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运输至广西乐业扶贫一期51MW风电场现场风机机位平台交货。在卸车前运输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一切风险均由运输方承担。

启运地点:招标人广州生产基地: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交货地点:广西乐业扶贫一期51MW风电场现场风机机位平台交货。

接货方式:招标方堆场车板接货

交货方式:风电场机位平台交货

2.计划交货日期:

项目名称

交货时间

第一批塔筒(4套)

交货时间为2020年12月10日

第二批塔筒(6套)

交货时间为2021年1月10日

第三批塔筒(6套)

交货时间为2021年2月10日

3.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及交货顺序应按照“交货进度”的规定进行,满足工程建设及设备安装进度和顺序的要求并保证交货的及时性和部套的完整性。交货进度中没有开列的货物应配合安装进度交货。

4.运输方负责将塔筒运输至风电场指定机位点车板交货,如因进场及场内道路不满足设计要求造成的运输牵引由业主方负责,但牵引方案、设备绑扎加固、安全责任仍由运输负责。其他原因(包括场外运输等)造成的二次倒运、车辆牵引等问题均由运输方自行解决。其中,场内道路仅指风电场施工期业主方修建的施工道路。进场道路仅指风电场与县级道路出口分界点之间的道路(包括自然村村内道路、村村通道路等村镇级及以上各种类型的道路)。

5.塔架分段运输,运输过程中必须有牢固的固定设施,以避免相互碰撞。塔筒运至现场交货时应保证外包装完整,塔筒运输过程造成的油、泥污染、磨损、掉漆等修复责任及费用由运输方承担。为保证设备运输,运输方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运输方案。场内道路开工后,按照业主方通知要求,前往项目现场踏勘并提出建议。场内道路全线贯通后,派遣一台塔筒运输车辆,模拟行驶。正式启运时,运输车辆数量、性能(包括马力、变速箱、后桥速比、车板底盘高度等)、设备绑扎加固须满足现场道路要求。所有到达现场的运输车辆均需满足420匹以上马力、半档驱动、装载塔筒后车板最小离地间隙不小于300MM,以及配备后轮转向车的要求。若到达现场的车辆不满足要求视为未到货处理。同时须在现场预留数量足够的车头及车板用于设备倒运,倒运车必须为塔筒转运专用,与模拟行驶车辆性能相同,并能满足现场道路要求。并承担由于运输车辆不满足要求或不设堆场,造成的压车、延迟交货处罚等潜在风险。

6.为避免压车,并保证车辆倒运顺利实施,须在风电场内或风电场附近设置临时堆场,堆场须留有5套塔筒用于二次倒运,设置堆场费用由中广核(业主方)负责,运输方协助业主方进行项目现场堆场选址。二次倒运及堆场塔筒设备的装卸由运输方负责。现场预留2套420或以上匹马力、半档驱动车头,装载塔筒之后车板大梁最小离地间隙不小于300毫米的车板用于设备倒运;并由运输方负责将设备运输到风机点位;运输方必须满足业主方吊装进度要求。本工程共计16套塔筒,每套塔筒5段,所有塔筒均需在堆场进行二次倒运后,使用后轮带转向的特种运输车运至风机平台交货。

7.高速公路进出口通行由运输方负责协调。

8.卖方必须充分认识到本项目风电场塔筒运输的困难并具有相应的运输经验,保证塔筒设备在风机机位点平台交货。

三、现场踏勘

1、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运输路况及项目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2、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四、运输质量

1、服务于本项目的驾驶人员应尽量保持一致,避免驾驶水平及对路况的熟悉差异,造成运输周期延长或安全风险。

2、为买方服务的驾驶人员,须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买方现场监理将对驾驶员资质文件和人证相符情况复检。

3、进入买方现场的运输车辆合格证明、年检报告按要求向监理报验。

4、车辆正式进场前,买方项目部将对驾驶和设备押运人员进行设备运输安全技术交底,保证设备运输车辆司机熟悉场区道路状况,知晓买方安全管理要求。

5、运输车辆进场前24小时内,必须办理风电场设备进场安全检查确认单,得到许可后方可进入。

6、场区驾驶时,由于施工区域内道路急转弯多、道路狭窄,野生动物、其他车辆和危险的坡道等情况,山区行车必须小心慢行,在路上行驶要集中精力,视点要远,尽量看清路面状况和路边环境。车速≤40Km/h。

7、捆绑加固要求:使设备与平板车形成一个整体,避免运输时车辆与设备发生相对位移,并且钢丝绳的紧固点为设备的吊点,保证设备整体不被钢丝绳勒伤。捆绑用的钢丝绳型号应根据车速产生的惯性力、上下坡产生的重力坡度分力、颠簸时产生的惯性力、紧急制动产生的惯性力等几种可能导致的设备产生位移的情况选取,并在底座下部四周焊接挡块进行加固。须注意塔筒的装卸不允许损伤其防腐层,吊装索具(钢丝绳)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避免与防腐层直接接触;推顶或牵引不得直接作用在塔架及法兰面上(厂家提供推顶用塔筒保护钢板4套);注意垫层厚度,轮胎与筒体间距不小于10cm,确保运输途中塔筒不会与车板、轮胎接触造成擦伤;塔筒两端及法兰平面应使用10#槽钢的米字支撑加固以防变形。为满足吊装进度要求,方便塔筒转运,堆场转运需厂家提供专业转运吊具一套(塔筒专用吊钩)。

8.投标方须安全地将塔筒设备送到业主方的指定堆场,负责货物装车后的加固、捆绑,确保运输质量和运输安全,运输安全由运输方承担全部责任。在运输过程中应提前做好检查并采取充分的防护措施,避免货物的丢失、短少、变质、污染或损坏,如货物损坏、丢失按当前市场价赔偿。

9.接货通知: 甲方根据项目现场安装进度计划,分批陆续供货。甲方将以短信、传真或其他书面方式通知发货,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运输车辆到达生产地点装货发运。为使合同货物顺利运抵交货地点,乙方应充分考察运输道路情况,如因乙方未能采取有效的运输方案导致货物不能按时运抵现场,造成塔筒设备延误交货,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业主原因延期交货,招标人不构成违约,不补偿运输单位任何费用。

10.投标方需派驻至少一个现场人员与业主方协调,配合业主指导、协调承运工作。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经评审合格的供应商,已在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http://www.ysd002060.com)进行注册,并通过审核。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具有《大型物件运输》资格;

3、投标人提供最近2年的运输业绩,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业绩证明等)。

4、财务要求:具有承担本项目运输的财务能力;

5、信誉要求:信誉良好;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单位,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标的投标。

7、投标人应独立参加投标,本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任一单位不得以其他人名义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者,请在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采购平台上(http://www.ysd002060.com)下载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 11月 26 日上午12:00,按以下两种方式递交:

1、在招标人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www.ysd002060.com)内按要求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未按要求报价和逾期上传电子档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为正本,其余为副本,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需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密封的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3、投标文件纸质资料,投标人可用快递的方式邮寄给招标人,但投标人必需确保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纸质投标文件。

八、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后60天

九、投标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肆佰零捌万元整(¥408.00万元)。

广州市晋丰实业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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