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更新时间 2021-03-19
所属地区 新疆 截止时间 2021-04-08
所属行业 水利桥梁建筑,能源化工,电工电子电器,商业咨询服务 招标文件
招标业主单位 招标公司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进展阶段
招标关键词 分离设备 体育健身及娱乐 体育设施及材料 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 电线电缆 地质勘探和地震专用仪器 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 金属门窗
招标公告详情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1-03-19在网上发布: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风电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风电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34-2140XZ1Q010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风电项目勘察设计(招标项目编号:0634-2140XZ1Q010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奇台县小红山8MW分散式风电项目、伊吾风之力淖毛湖风电场49.5MW风电项目、伊吾白石湖15MW分散式风电项目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具备电力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电力行业中与招标内容有关的相关专业(如风电等)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标一体认证;
4、具有同类工程技术、人员、业绩等方面相应资格和能力;
5、近3 年内已完成至少3个4.95万千瓦及以上风电场工程勘察和设计工作;
6、拟服务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或设计总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并担任过至少1个国内4.95万千瓦及以上风电场工程设计经历;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8、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9、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10、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3月19日10时00分00秒---2021年03月23日18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4月08日11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08日11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新疆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风电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受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风电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奇台县小红山8MW分散式风电项目、伊吾风之力淖毛湖风电场49.5MW风电项目、伊吾白石湖15MW分散式风电项目
2、工程性质:新建
3、招标范围:
奇台县小红山8MW分散式风电项目、伊吾风之力淖毛湖风电场49.5MW风电项目、伊吾白石湖15MW分散式风电项目按期投运所需的全部勘察、测绘、招标阶段、施工图阶段和竣工图阶段设计等,包括但不限于:
(1)地形图测量:满足本项目设计及施工需要的地形图测量(机位及变电站1:500地形图测量(明确地表附着物))、现场交桩及确认(交桩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地质详细勘察:满足本项目各阶段设计深度的地质详细勘察工作,包括场址范围内地质勘察外业、地质勘察土样分析报告或初勘报告(结构层及腐蚀度)(如需)、地质详勘勘察报告(每一机位都必须进行地质详勘,报告结论中应逐机位明确情况)等。
(3)机组选型分析及微观选址:满足本项目主设备选型和布置要求的资源分析及微观选址工作,包括:1)全面分析、复核、修正风资源数据,出具《设计单位风资源分析报告》,并审核主机供应商风资源分析成果,出具《机组选型分析报告》。2)提供满足我公司深度要求的微观选址报告,报告应包括风资源、风机适用性、机位排布敏感因素、发电量等内容的相关分析,在保证机位点的合理性、可达性、经济性的基础上,确定项目收益最优的微观选址方案;配合主设备供应商完成微观选址复核工作,并根据《微观选址复核报告》确定机组排布方案。
(4)初步设计:满足本项目阶段设计深度的初步设计工作,包括根据风电项目所在地区地形地质特性,需对总平面布置方案、检修道路及进场道路设计方案、风机基础及箱变初步设计方案、变电站初步设计方案、集电线路路径方案、生产生活建筑平面布置方案、临时用地及临建方案、临时用电及备用电源方案等进行专题研究的,提供多种设计方案供业主选择,形成《初步设计报告》(含初步设计概算)并组织出具初步设计评审意见,并按招标人审查意见进行修订。
(5)设备招标技术文件:满足本项目招投标阶段要求的设备技术文件编审工作,包括本工程所需全部设备及重要材料的《设备技术规范书》编审,并配合招标人完成修订工作;负责参与中标设备供应商技术谈判与签订《设备技术协议》,并负责有关设备及工程的调研、收资和审核工作。
(6)施工图设计:满足本项目施工及安全生产运行的施工图设计工作,包括:1)满足本项目施工及使用要求的进场道路(含平交道口设计)、场区检修道路、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含沉降观测点)、防雷接地、全场防洪工程、集电线路、送出线路(含通讯及接口设计协调、穿越(跨越)方案设计及评审等)、变电站内建(构)筑物(含辅助设施)、电气设备及系统、升压站接地系统、电气安装工程及各专业设计专篇等施工图设计工作;2)满足该工程分标段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概算,并配合按招标人审查意见修订;3)完成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审图中心规定的施工图审查配合工作,并完成施工图审查意见回复和审查合格图纸出图工作(含其它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配合工作)。
(7)竣工图设计:满足本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竣工图设计工作,包括:1)设计变更及变更设计统计及复核确认;2)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对应的全部设计专业的竣工图设计工作,配合出具竣工图审查合格意见。
(8)技术服务:满足本工程各阶段(含手续办理)要求的技术服务工作,包括:提供设计技术交底服务(含设备材料订货交底和施工交底),组织或参加设计联络会;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处理设计变更及变更设计;配合招标、施工、调试、整套启动、竣工验收、试生产考核等与整个项目勘察、设计有关的全部设计、服务工作,并解决因设计原因引起的修改等服务;配合招标人开展施工结算审计工作。
(9)现场代表:满足现场施工阶段工作配合要求的现场服务工作:投标人应按现场施工进展要求派出所需专业的具有独立工作能力的设代人员驻现场,设代人员应尽量保持基本稳定,并保持工作的连续性,派驻现场的设代人员数量应满足工程项目施工、验收,及参加各类协调会议等需要,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根据招标人的安排,及时解决现场涉及设计的问题,对工程建设的存在的技术质量等问题提出明确意见,重大问题应在验收前提出设计意见。
(10)负责工程设计的总体协调,负责设备供货商的设计接口工作,负责本项目按期建成投产并网发电所需的相关所有设计工作内容。
4、服务期限:
自中标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图编制完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具备电力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电力行业中与招标内容有关的相关专业(如风电等)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标一体认证;
4、具有同类工程技术、人员、业绩等方面相应资格和能力;
5、近3 年内已完成至少3个4.95万千瓦及以上风电场工程勘察和设计工作;
6、拟服务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或设计总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并担任过至少1个国内4.95万千瓦及以上风电场工程设计经历;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8、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9、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10、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为北京时间2021年3月19日起至2021年3月23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北京时间2021年3月19日起至2021年3月23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本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3 月 19 日 10 时至 2021 年 3 月23 日 19 时(北京时间),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本项目接受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购买文件的潜在投标方/资格预审申请人,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进行投标方免费注册(网址:www.365trade.com.cn)、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下载前须上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原件。上传成功后,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潜在投标方/资格预审申请人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注册、标书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注册或购标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平台公司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平台公司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
五、现场察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察勘,投标人可自行参观和考察工程所在地及周围环境,并收集一切必要的资料。投标人自备交通工具,费用自理,并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所有投标文件(包括合格投標保證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4月8日北京时间11时00分之前在下述地址递交给招标人,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文件递交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標保證金,未缴纳投標保證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21年4月8日11时00分,地点为新疆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十三楼
邮 编:830000
联 系 人:王志
电话:18199844981
传真:0991-4524058
电子信箱:401650730@qq.com
招标人: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文海
电话:0991-392103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相关主管单位。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
联系人:贾文海
电话:0991-392103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
联系人:王志
电话:13999845544
电子邮件:40165073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