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电电力舟山象山海上风电公司区域集控中心系统集成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002631,招标人为国电象山海上风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电象山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和国电电力浙江舟山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根据国电电力舟山(象山)公司生产管理需求,结合集团公司和国电电力关于集控中心合智慧企业的建设规范,拟开展宁波远程集控中心的建设,形成一套“少人值守、无人值班,远程集监,智能运行”的管控体系。本项目包括一个集控中心建设(含象山风场接入所需的集控侧的设备),电力通道,普陀风场的接入,象山风场的数据采集,相关的集中监控、运行优化平台软件和系统调试交付。后期预留不少于300MW容量的拓展接入接口。
建设“国电电力舟山(象山)公司宁波区域集控中心”项目包括监控系统及配套工程规划设计;项目设备及材料采购和运输;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施工准备、施工、调整试运、工程专项验收以及质保服务等。投标方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投标方根据本技术文件要求承担该项目建设的调研分析、总体设计、功能定制、应用开发、软硬件供货及安装(含设备基础连接)、软件调试、系统实施、系统测试、技术服务、质保服务、后期培训等工作。2)投标人负责本项目象山风电场的数据采集系统的硬件采购、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3)投标人负责本项目电力专线的设计、审查、硬件及相关材料的采购、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4)投标人负责本项目各风电场接入接入集控中心,技术标准应满足该技术文件详细配置要求,其中与风机厂家、变电站设备厂家及其它辅控系统厂家因数据采集产生的费用由投标方负责。现场如因缺少场级数据交换设备不具备数据接入条件时,由投标方负责采购设备(设备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5)投标人根据本技术文件要求,负责区域集控中心室内装修设计(全专业)、施工(含屏柜基础、大屏基础等)、大屏系统硬件的供货、安装、调试等工作。6)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包含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采集转发服务器、超融合服务器、大屏幕、操作台、入侵检测、漏洞扫描、数据库审计、日志审计系统、可持续威胁安全监测系统、过滤网关等,满足电网要求,相关设备系统需提供原厂授权文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7)投标人应保证本项目系统的稳定性及兼容性。要求路由器、交换机、Ⅰ区与II区间防火墙为同一国产品牌。8)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需求,提供免费的基于标准协议的接口软件(大数据平台接口),同时配合招标人开展相应的数据转发工作。9)本项目所涉及到的施工均为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10)本项目包含首年电力专线通道租赁和维护费用,不含互联网专线的通道租赁和维护费用,不含等保测评费用。11)投标方在中标签订合同后需完成项目的需求分析工作,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资料编制项目实施的《总体设计方案》,项目的总体设计经过招标方组织的评审(包括招标方、电网调度相关部门)通过后实施,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方承担。同时项目总体设计方案与设备组成的系统,应满足当前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与国家安全认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要求。12)根据评审通过的总体设计方案,完成方案内设备及其附属采购、施工、调试,按照招标方的工程项目进度要求完成集控系统的建设,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投标方负责。13)投标方组建专门的项目组完成整个项目的系统开发应用和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包括与现场各接入设备以及信息中心的联合调试)、试验、初步验收和最终验收。14)投标方提供和项目相关系统的设计文件、安装文件、用户文件、维护文件及有关图纸、表格等技术资料。15)投标方需参加招标方所组织的协调工作,并负责定期举行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联络会,定期向招标方报告项目进度。16)投标方承担项目实施建设过程中人员培训和技术服务。17)投标方提供该工程项目硬件1年和软件3年的免费质保服务,质保期内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方承担。同时质保期满之后还应根据本技术条件要求提供售后服务。
工期: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CMMI证书3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电力系统信息化系统开发项目和电力系统集控中心设计的合同业绩各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并提供高级技术职称以及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同时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最近一年及以上社保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投标人注册、标书购买、支付方式等操作说明”。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6-1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6-18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10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07-02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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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电象山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鹤浦镇兴南路61号 05806207372
邮 编:
联 系 人:高钰铖
电 话:18658026862
电子邮箱:12048890@chnenergy.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国华投资大厦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冯星淇
电 话:01057337544
电子邮箱:12011556@chnenergy.com.cn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家能源招标网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