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编号:K01-QXFD-202105002
淇县凯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的鹤壁市淇县10MW分散式风电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鹤壁市淇县10MW分散式风电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位于河南省鹤壁市淇县高村镇境内
1.2项目规模:装机容量10MW。
1.3监理服务期:6个月现场服务期(具体以实际时间为准: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业主止)及12个月缺陷责任期。
1.4质量要求:合格。
1.5招标内容:本项目设计图纸会审、土建安装施工、风机吊装、集电线路施工、配套及附属设施施工、并网调试等项目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工程交付及质量保修阶段工程监理及审核完善竣工资料并协助业主完成移交档案馆,协助业主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移交等内容。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R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4.3投标人提供的项目主要人员(如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在投标时提供有效劳动合同、退休证及其本人身份证)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或社保机构自助查询结果打印件为准。(招标文件中有与本规定不一致地方以此规定为准。)
4.4其他要求:
4.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4.4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指项目总监不得在其他项目上担任任何职务及从事任何工作;项目总监若有在建,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处理);
4.4.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4.7项目总监不得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指基本养老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4.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h.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7日至2021年7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到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398号同济联合广场3楼(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购买标书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现金的方式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收取。)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時間(开标时间):2021年7月26日上午9点30分;
6.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398号同济联合广场B座3楼322会议室(7号会议室)(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3开标地点:R采用现场开标:同投标文件的递交地址。
□采用网上开标: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淇县凯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黄河路25号经津大厦9楼64号
联系人:刘麒鹏
电话:18018694540
8.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