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司受业主海南国能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于2023-01-06在网上发布:龙源电力海南国能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东方CZ8场址5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第一章招标公告
龙源电力海南国能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东方CZ8场址5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龙源电力海南国能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东方CZ8场址5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000042,招标人为海南国能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海南国能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项目概况:海南东方CZ8场址5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规划容量为500MW。本项目拟安装59台单机容量8.5MW 的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501.5MW,工程建设总工期为24个月。本项目位于海南省西南部感城镇海域,场址中心离岸距离约为 12km,水深约 12m~26.5m,场址东西宽 7.5km,南北长 10.8km,面积约为 79.7km2。电场内配套建设1座海上升压站,风电场所发电能通过 66kV 集电线路(共 8 回)汇集到海上升压站,经主变升压至220kV 后通过 2 回 220kV 海缆送出,登陆后转陆缆接至陆上集控中心,最后通过1回220kV 架空线路接入电网系统站。
招标范围:海南东方CZ8场址5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含送出工程)施工前期准备至质保期满的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前准备、五通一平、桩基、土建、安装、调试、输变电移交试生产、竣工验收、竣工结算,保修等阶段的相关监理工作,送出线路施工、安全监测施工、储能工程施工、临时及永久航标施工、防冲刷施工、新增零星工程施工等全部监理工作,设备材料进场验收、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迎检、工程进度周月报及年度总结等工程报表填报、工程建设总结编写、完成工程项目验收及资料归档,负责对质量、进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进行全方位的监理,工程创优配合、并有责任和义务协助招标人做好对本项目投资控制等方面工作(但不限于此),监理人应对本工程所有承包商及供货商的全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控制和协调。
2.2其他:服务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运工程甲级监理和电力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或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专业甲级和电力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300MW或以上已完工的海上风电场工程监理业绩2个,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完工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有效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证书。
(2)总监理工程师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海上风电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总监理工程师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成员不超过两个。
联合体投标的还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投标工作由联合体自行约定谁负责,由双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负责投标的负责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由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负责人负责协调相关事宜,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首页→帮助中心→“投标人注册、标书购买、支付方式等操作说明”。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1-0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1-14 16:0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8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标段(包)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未按本公告要求獲取招標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01-31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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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南国能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互联网金融大厦B座18层
邮 编:570206
联 系 人:李海波
电 话:08986501785
电子邮箱:12031595@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乔琳
电 话:010-57337284
电子邮箱:12003800@chnenerg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