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司受业主国华(沈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于2023-01-17在网上发布:国华投资国华(沈阳)新能源有限公司辽中150MW风电项目箱式变电站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第一章招标公告
国华投资国华(沈阳)新能源有限公司辽中150MW风电项目箱式变电站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国华(沈阳)新能源有限公司辽中150MW风电项目箱式变电站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200319,招标人为国华(沈阳)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华(沈阳)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国华辽中150MW风电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境内,拟装机规模150MW。本工程项目共安装30台单机容量为5000kW风电机组,通过6回35kV架空集电线路接入220kV升压站,经一台变升压升至220kV后,用一回220kV架空线接入辽宁省电网实现并网发电。
本项目包括1个标段(包),招标范围是31台套箱式变电站(5500kVA,37kV±2×2.5%/0.95kV,华式)及附属设备的供货、设计、安装和试验及现场技术服务等内容。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2其他: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供货(具体交货时间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项目现场买方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箱式变压器(额定容量≥5500kVA)的合同业绩2份(每个合同不少于30台),且至少一份合同业绩已成功投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和对应的投运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关键信息页至少包含设备数量、以及变压器、断路器、互感器、避雷器等主要配件型号和主要技术参数内容)。如合同扫描件不能含盖以上信息,还需提供与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关键页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文件。投运证明可以是买方盖章或者使用单位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额定容量≥5500kVA且额定电压≥35kV)预装式变电站或箱式变电站或组合式变压器设备型式试验报告。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首页→帮助中心→“投标人注册、标书购买、支付方式等操作说明”。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1-1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1-30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7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标段(包)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未按本公告要求獲取招標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02-13 11: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华(沈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金卡路22-1号华润悅玺A座 31楼国华风电
邮 编:110000
联 系 人:王刚
电 话:17604751088
电子邮箱:11667215@chnenergy.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6 层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于强
电 话:010-57337543
电子邮箱:12022135@chnenerg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