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3-01-31在网上发布:(2021)京01破1号关于拍卖标的2、风力发电机组叶片25套(75片)的竞买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关于拍卖标的2、风力发电机组叶片25套(75片)的竞买公告
公开时间:40分钟前
关于拍卖标的2、风力发电机组叶片25套(75片)的竞买公告
北京万源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源工业”)管理人将于2023年2月8日10时至2023年2月9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阿里拍卖破产清算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情况简介
标的物存放地址:乌兰察布。
标的物名称:标的2、风力发电机组叶片25套(75片)。
起拍价:8,431,616元,保证金:9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或整倍数)。
重要提示:
1、标的物状况及数量以标的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和质量保修。拍卖标的物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管理人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情况为准。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形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全部风险。北京万源工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以及提供的图片、视频或其他说明材料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竞拍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现场实地看样的竞买人将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则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标的物的现状、数量、质量、型号及使用状态等以拍卖成交后移交时的现状、数量、质量、型号及使用状态等为准。若标的物交付时与拍卖公告载明的现状、数量、质量、型号及使用状态等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本次拍卖标的物若有已嵌入建筑物墙体或地面中,标的物移交过程中不得破坏现场及建筑物本身;若因拆卸餐车需对现场或建筑物进行破坏的,买受人需先承担相应恢复原状费用。标的物因嵌入建筑物内,买受人放弃拆卸的视为放弃对相应标的物所有权,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拍卖标的如有其它瑕疵,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
3、其他未尽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了解。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2月9日10时止接受咨询(工作时间内),统一安排现场看样。本管理人已委托北京嘉运亨通拍卖有限公司协助办理咨询、预展事务,有意者请与联系(联系电话:刘先生:15711217014;李先生:13552572522)。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了解或自行进行调查,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谨慎参拍。竞买人前往实地查看请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尽量1人前往现场,佩戴口罩并配合管理人员做好检验健康码、测温、消毒、登记等疫情防控工作。
三、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应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限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价,但须在拍卖开始日的五日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负责承办本案件的人民法院、破产企业管理人、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管理人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提供材料或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管理人确认资格及顺位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管理人在正式拍卖日前将经确认的优先权购买人资格和顺位信息,审报网络平台技术部门,录入平台系统。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标的物转让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卸费、搬运费、人工费、运输费、水电费、场地费、保管费、应由买受人承担的税费、及拆迁中标的物自身的损毁、赔偿因拆迁、拆卸、搬运过程中给他人人身或者财产造成的损害;防范或者消除拆迁、拆卸、搬运过程中涉及的环境污染问题或者消防安全问题等而支出的费用等等,具体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次处置的标的物应由管理人缴纳的税费(成交金额的13%)及其他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管理人可以向买受人开具发票,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八、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冲抵价款。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即竞价成功日,下同)后十日内缴入指定账户:
户 名:北京万源工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郊亭支行
账 户:0200048439200250972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破产企业资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特别提示:
1、综合服务费由拍卖辅助机构收取(按照成交价格的2%计算,封顶不超过200万元)买受人需在成交之后五日内将综合服务费汇款至北京嘉运亨通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北京嘉运亨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账号:110945693810201;以到账时间为准】。
2、软件服务费由阿里拍卖平台收取,付费方式及软件服务费金额等请详见《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买受人须于成交后十日内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转至管理人的支付宝账户。
3、上述综合服务费和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阿里拍卖平台和拍卖辅助机构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买受人缴纳相关费用后如需索取发票的,买受人可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开具或在阿里支付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九、拍品交付
付清拍卖成交款之日起五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三期10层)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前往北京万源工业有限公司办理交割手续,并于缴纳尾款后10日内完成提货,将标的物搬离厂区内。未按照前述期限内办理交割手续(如需),或者未及时将标的物搬离厂区的,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损失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场地费、保管费、标的物损毁或灭失等)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另外将每日向买受人收取5000元做为库管费用。若超出10日还未将标的物搬离存放厂区的视为悔拍,提货期间买受人悔拍,除扣除竞价保证金外另从竞价尾款中扣取相应的库管费用。
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非《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一、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本《竞买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拍卖标的物详情请咨询管理人。
十二、破产案件监督单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咨询电话:刘先生 15711217014;李先生 13552572522;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次拍卖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北京万源工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所有。
北京万源工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