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3-06-12在网上发布:三峡能源天津南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设备采购项目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三峡能源天津南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设备采购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6-12
三峡能源天津南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311001105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能源天津南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设备采购已获批准,项目业主为三峡新能源(天津)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三峡物资招标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资金来自项目业主的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天津南港工业区东部海域,风电场址中心距离南港工业区东侧防波堤约28.3km,水深在10-12m之间,场址南北长约2km,东西宽约8.3km,场址包络面积约12km2,规划容量204MW,拟安装24台8.5MW风电机组。
本项目拟建设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和一座陆上集控中心。风电场所发电能经机组升压变升压后,通过35kV海缆接入到220kV海上升压站。经海上升压站升压至220kV后,通过1回220kV海底电缆由风场址西侧登陆,转为陆缆接入陆上集控中心,最终接入到南港东变电站。
2.1.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天津市南港工业区东部海域。
2.1.3交通运输条件
项目所在区域公路、铁路、水运运输网络发达,公路与水路运输尤为发达,对外交通十分方便。
陆上交通运输条件
公路方面,天津公路网以国道和部分市级干线为骨架,以放射状公路为主形成网络系统,以外环线沟通各条放射公路的联系。通过天津的国道主干线有5条。市级干线有:津围、津北、津沽、津岐、津港等公路。天津南港工业区内有3条高速公路,分别为海滨大道、津石高速和南港高速,形成“两横一纵”的对外集疏运公路格局。城市道路系统形成“四横四纵”为主的干路系统。“四横”为创业路、红旗路、创新路和南堤路;“四纵”为汉港快速路(津岐路)、西中环延长线、海防路、海港路。南港工业区高速公路和城市道路共同构成“六横五纵”的综合道路系统。
铁路方面,天津地处京沪铁路、津山铁路两大传统铁路干线的交汇处,还是京沪高速铁路、京津城际铁路、津秦客运专线、津保客运专线等高速铁路的交汇处,是北京通往东北和上海方向的重要铁路枢纽。
(2)航运及港口条件
1)港口条件
本项目附近有天津港和唐山港两大港口。天津港是世界级人工深水大港、码头等级30万t级,主航道水深-22m,拥有各类泊位175个,位于滨海新区。同世界上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800多个港口保持航运贸易往来,货物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稳居世界港口前十强。天津港规划形成北疆港区、东疆港区、南疆港区、大沽口港区、高沙岭港区、大港港区、北塘港区、海河港区八个港区。唐山港规划形成了曹妃甸港区、京唐港区和丰南港区。
2)码头条件
大港港区规划建设东西两个港池,东港池内部分岸线布置干散货功能区,承接南疆港区干散货运输功能转移,西港池内布置石化作业区和通用泊位区。可利用岸线长度32.0公里,规划形成码头岸27.0km,全部为深水岸线。截止2019年,南港工业区具有6个2万t级通用泊位、1个7万t级和7个5万t级液体化工码头、1个10万t级 LNG 码头、8个工作船码头泊位已投入使用,10万t级航道正式通航。其中,南港通用码头位于大港港区的南港工业区内,规划布置在大港港区西部,岸线长度约1.3km,服务于南港工业区建设及后方临港产业货运需求。已建7个1~5万t级各类通用散杂货泊位,码头区陆域纵深约500m,面积1.03km2,可形成年通过能力1000万t。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范围为项目所需海上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及附属设备和配套服务;采购总容量为204MW,采用24台单机容量为8.5MW的海上风力发电机组。
2.3交货要求
买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情况调整供货时间,卖方不得据此要求调整合同价格(具体交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
(1)交货计划:2023年9月完成首批风机及塔筒(不少于4台)到货,2023年12月前完成全部设备到货。供货需满足现场施工进度要求,具体时间、批次及数量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2)交货地点及方式:机位船板交货或买方指定的风电场施工海域附近码头交货。卖方负责将货物运抵买方指定的码头或机位并承担将货物交付给买方前的所有手续、费用和风险,由买方从卖方的车板或船板上将货物卸到指定码头或机位。具体每批次交货时间及地点以买方通知为准,卖方不得据此要求调整合同价格。卖方可采用海运或陆上运输的途径,在施工进度和天气允许前提下优先机位船板交货,由于天气原因或施工进度原因,供货的等候宽限期不超过15天。
2.4其他要求和说明
2.4.1投标人自行编制方案并报价。整个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风机布置方案(风机布置方案应充分考虑本项目边界条件)、风机及塔筒配置及费用、风机运输方案及费用、塔筒运输方案、风机基础载荷优化设计及形式、保证发电量计算、运维方案及费用等。该方案单独编制成册,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4.2投标人只允许投标一种机型,投标机型至少具有设计认证,投标人需承诺在相应投标机型首批机组并网前提供其它相关认证及测试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型式认证、并网性能测试报告等)。
2.4.3投标人负责将货物运送到买方指定地方交货,运输工具应充分考虑道路和设备的适用性。投标人应对货物的运输线路进行详细的踏勘,并对进入风电场前所经航道、桥梁、隧道、弯道等对货物运输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充分的评估;如需加固桥梁、增加转弯半径等措施,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费用。
2.4.4投标人应提前编制风电机组设备运输方案,并经过审批后方可实施。获批后的风电机组设备运输方案的实施工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运输方案的审批不免除投标人应承担的运输安全、费用承担、交货期限等责任与义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风电机组制造商。
2)业绩要求:2018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单机容量8MW及以上海上风电机组的累计合同业绩容量不少于500MW(须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须体现容量)。
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2020、2021年)无连续两年亏损。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2)投标人可对本次招标的塔筒制造进行专业分包,其分包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若投标人未分包,则投标人也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有钢结构制造企业一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压力容器制造D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近五年(2018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50台套海上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的制造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文件),或具有单机8MW及以上海上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的制造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文件,相关证明材料须体现单机容量)。
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2020、2021年)无连续两年亏损。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 2023年6月12 日 9 时整至 2023 年 6 月 21 日 17 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1800元,售后不退。
4.3有意向的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新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进行免费注册成为注册供应商:
(1)针对已在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旧电子采购平台(http://epp.ctg.com.cn/)拥有账号的供应商用户,可直接通过注册旧平台时预留手机号采取“忘记密码”重置密码的方式进行登录。如操作提示错误,可联系平台服务热线处理。
(2)针对未在旧平台注册过账号的供应商用户,可直接通过新平台注册入口提交信息申请入库,经审核通过后成为新平台投标用户。
4.4参与本项目须登录新平台,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在“投标管理-我要参与”页面点击【立即参与】按钮后,跳转至“投标管理-我的项目”页面,点击本项目上的【购买文件】按钮,按照提示指引完成支付操作。投标人仅可选择在线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完成标书款支付,请严格按照页面提示进行支付,若支付成功,新平台会根据银行返回的交易结果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
4.5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否则将不能获取未支付成功标段的招标文件,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未及时按照规定在新平台完成招标文件费用支付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标书款发票将以“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形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潜在投标人在成功支付标书款后,可在“投标管理-我的标书订单”页面点击【开票】按钮,自行下载获取电子发票。
5.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6.电子身份认证
6.1本项目投标文件的离线制作(签章、加密)、网上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需上传至新平台并提交)、开标(解密、确认报价)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电子钥匙(标书购买阶段无需使用CA电子钥匙)。新平台CA电子钥匙须在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以下简称“北京CA”,网址:https://esign.ctg.com.cn,服务热线:010-58515511/4007001900,办理周期约为5个工作日),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电子钥匙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已在旧平台注册并在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指定网站(https://ixin.itrus.com.cn/s/sanxia)办理的CA电子钥匙及电子印章不适用于新平台,须按新平台要求重新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4日10时00分。
7.2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为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至新平台(递交状态显示为“递交成功”)。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及解密
8.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8.2投标人须于开标时间前至少10分钟登录新平台、插入与加密投标文件时使用的同一把CA电子钥匙(投标人务必保证开标结束前该电子钥匙在有效期内),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等候开标。
8.3投标人须使用加密投标文件时的CA电子钥匙,待开标主持人下发解密指令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操作,若CA电子钥匙无法解密,可使用随投标文件包一并生成的密码串文件(文件类型为.txt)进行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5开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平台(https://eps.ctg.com.cn)上发布。
10. 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流程
投标人可在新平台首页帮助中心自行下载查看《操作手册》及《常见问题》,了解新平台具体操作方式,下载地址:新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首页“帮助中心”栏目。或咨询新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邮箱:ctg_epp@ctg.com.cn,在线客服:点击新平台首页【在线客服】按钮进行咨询。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峡物资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368号三峡大厦B座11楼
联系人:生存钊
电话:028-63193694
电子邮箱:sheng_cunzhao@ctg.com.cn
招标代理: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项目部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粮市街2号院成大中心5号楼8层
联系人:史先生
电话:010-57082348
电子邮箱:shi_xiang1@ctg.com.cn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三峡物资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及投标文件上传问题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