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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中宇饶河风电投资有限公司风电场通信系统采购项目

2023-07-21 浏览数:218

  招标公告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黑龙江中宇饶河风电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于2023-07-20在网上发布:黑龙江中宇饶河风电投资

   招标公告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黑龙江中宇饶河风电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于2023-07-20在网上发布:黑龙江中宇饶河风电投资有限公司风电场通信系统采购项目。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黑龙江中宇饶河风电投资有限公司风电场通信系统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3-07-20 20:51:04
  
  我公司接受黑龙江中宇饶河风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中宇饶河风电投资有限公司风电场通信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黑龙江中宇饶河风电投资有限公司风电场通信系统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0222HW20231311
  
  1.3采购需求:采购省网SDH光传输设备一套,省网光接口板两块;城网SDH光传输设备一套,城网光接口板两块;整流电源及蓄电池两套;通信机房电源动环监控系统一套。进站光缆三点接地,光缆与一次动力电缆隔离,并完善防火阻燃、防小动物封堵等安全措施。其他工作内容满足《国网黑龙江电力调控中心关于开展我省省调新能源场站通信隐患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
  
  1.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次日起30日前完成。
  
  1.5采购预算:本次通信系统采购预算103.40万元(含税、运输、安装等全部费用)
  
  1.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货到现场完成安装调试,经国网黑龙江电力调控中心验收合格,且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出具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合同金额95%货款;质保期满后支付合同金额5%货款。
  
  1.7供货地点: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顶丰风电场。
  
  1.8质保期:2年。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意向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意向供应商需提供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相关业绩。具备至少10套电力通信系统销售业绩(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意向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3.4意向供应商具有完成招标内容设备的供货、安装及相关服务的能力。(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3.5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2020年1月1日至开标时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截图加盖公章)。
  
  3.6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加盖公章)。
  
  3.7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近三年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截图加盖公章)。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本项目。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7月21日9:00至2023年7月25日16:00(北京时间)。
  
  4.2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采购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投标无效。
  
  五、采购保证金
  
  5.1采购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大写:贰万圆整)
  
  5.2截止时间:2023年7月25日17:00前
  
  5.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7月28日9:00时
  
  6.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712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7.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7月28日9:00时
  
  7.2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712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中国采购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ejy365.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九、其他说明
  
  9.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开标时如意向供应商不足3家,公开招标中止。采购人采购管理决策机构已批准,本项目开标时如有2家意向供应商可直接转入询比方式继续进行;如只有1家供应商可直接转入单源直接采购继续进行。
  
  9.2如转入询比方式,采购程序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询比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9.3如转入单源直接采购方式,采购程序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单源直接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中宇饶河风电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大顶子山风电场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8004694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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