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司受业主国家能源集团湖南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于2023-08-31在网上发布:湖南公司新能源公司黄甲岭二期风电场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湖南公司新能源公司黄甲岭二期风电场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507915,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湖南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湖南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江永县黄甲岭二期风电场工程位于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境内,地理坐标介于北纬25°2′51.11″~25°6′59.11″,东经111°25′29.85″~111°26′1.94″之间。场址距较近的江华瑶族自治县城区道路里程约为14.0km。海拔高度在590m~725m之间。江永县黄甲岭二期风电场工程设计安装10台5.0MW的风力发电机组,装机规模为50MW,并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以一回LGJ-2×630线路接入水美塘220kv升压站,送出线路长度约2km。升压站内新建一座综合楼,主要电气设备以预制舱形式布置。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江永县黄甲岭二期风电场建筑工程及安装工程施工,所有设备(甲供设备除外)、塔筒、所需材料的采购,送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送出工程:
(2)道路工程及风机平台、风机基础、箱变基础:
(3)升压站
(4)风机吊装安装配合调试、箱变安装调试。
(5)完成35KV集电线路工程开挖、敷设安装调试。
(6)风电场接地、风机叶片无人机智能巡检管理系统建设。
(7)招标人已选取大件设备堆场位置,此堆场为黄甲岭二期、富素和两江口三个风电场共用,投标人需承担大件设备堆场施工、临时使用的国土林业等合规性手续办理以及使用完成后的恢复。投标人要负责此堆场黄甲岭二期、富素和两江口三个风电项目设备的进出运输及设备堆放的维护工作,满足运输进出及堆放功能直至三个项目建成。
(8)按照国家能源集团标准完成电站内安全标志、设备设施标牌、安全标线等的制作及安装,完成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含质监注册费用)及备案、技术监督检查及验收、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达标投产。(含电网公司受电及并网等各项验收、各种证照手续办理及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签订等)。
(9)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专项验收及性能试验)。
(10)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进场道路的设计、施工及验收等工作;景观、植被恢复(土地复垦)等与工程有直接关系的其它工程项目;施工供水的施工。
(11)负责工程建设范围内所需的建设期租地和永久的征租地协调、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协调、树木砍伐协调、临时施工占地租用赔偿;负责施工用地、运输通道和施工等协调工作。
(12)投标人需详细勘测现场,自行负责设计弃渣场选址,并办理好临时用地手续(国土、林业等合规性手续),其中新选用的弃渣场的临时租地及规费均用投标人承担。按要求做好复绿并按要求通过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并在水保、环保等专项验收时同步完成变更手续。
(13)若因项目手续证照不符合监管要求导致项目公司受到处罚,由投标人承担项目公司相应损失。
(14)本项目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从全容量并网完成质监站商业运行前检查后开始计算时间。重要设备及结构按国家规范要求执行保修。
其他招标要求:
(1)关于征租地及协调工作,招标人已与政府签订了《项目建设用地征(临时用)地补偿协议》、《项目建设用地征(租)地补偿协调经费总包干协议》,其中投标人要与地方政府对接履行征租地协调工作,负责对接协调完成面积测绘确认,承担建设期因施工需要的临时用地和新增弃土场的租地租金。投标人负责征租地范围内的青赔协调工作,青赔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因施工需要的临时租地由投标人负责。
(2)施工期间需满足国家能源集团远程画面监控功能。建筑工程、安装及调试等阶段所涉及的高风险作业项目及重要施工节点,应全覆盖布置安全视频监控系统。
项目总工期:365天,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50MW及以上风电场施工总承包(至少包含道路、升压站、集电线路、塔筒采购、风机及塔筒吊装施工内容)的合同业绩2份(不接受联合体业绩),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50MW及以上风电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8-31 18: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9-06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獲取招標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09-21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联 系 人:刘自根、张雷
电 话:023-63602765,023-63602707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能源集团湖南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东塘街道芙蓉中路三段569号陆都小区8栋
邮 编:412000
联 系 人:孙芳
电 话:18075938896
电子邮箱:20040575@cei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