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3-09-04在网上发布: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营运期航标工程施工及维护项目(招标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
营运期航标工程施工及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营运期航标工程施工及维护项目 招标人为 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营运期航标工程施工及维护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为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一期、二期项目建设单位,福建莆田闽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为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三期项目建设单位,福建莆田闽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将三期项目运营期航标委托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统一招标,招标完成后由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福建莆田闽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分别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营运期航标工程施工及维护项目。
2.2 建设地点: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平海湾海域。
2.3 建设规模: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位于莆田市秀屿区平海湾内,西邻埭头半岛,北临南日岛,西南临湄洲岛,规划场址分A~F六块区域,规划总面积248.2km²。平海湾海上风电场项目建有两座220kV升压站,其中陆上升压站位于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保营村,鸬鹚岛升压站位于平海镇鸬鹚岛,离岸约6海里。项目共分三期开发,一期项目共10台5MW风机,通过35kV海缆将电力传输到保营陆上升压站;二期项目共41台6MW风机,三期项目共44台7MW风机,均通过35kV海缆将电能汇集到鸬鹚岛升压站,再通过220kV海缆将电能输送到陆上220kV升压站。项目施工期航标共设置了灯浮标19座、AIS航标19座、雷达应答器1座。为保持项目所在海域的航运畅通,保障附近过往船舶的通航安全,需完善工程营运期的导助航设施。
2.4 招标范围:根据已通过评审的《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项目营运期航标工程专项设计》及《海区航标维护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开展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营运期航标工程施工及安装、验收、维护(包括但不限于航标巡视、巡检、保养、修复及航标备件等)服务,并负责组织开展航标效能验收工作。
合同包一: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一期、二期项目运营期航标工程施工及维护服务,主要包括施工期航标撤除11座(含AIS),新设运营期灯浮标5座、灯桩11座、管线标2座、发光标志牌113面,并负责运营期航标维护服务一年。
合同包二: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三期项目运营期航标工程施工及维护服务,主要包括施工期航标撤除8座(含AIS),新设运营期灯桩3座、管线标2座、发光标志牌100面,并负责运营期航标维护服务一年。
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两个合同包的投标,也可以单独参加其中任意一个合同包的投标。参与两个合同包的投标,应对两个合同包分别进行报价,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本招标项目合同包一、合同包二分别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2.5 工期期限:
合同生效后4个月内完成项目施工及航标效能验收,自取得海事部门颁发的航标效能验收备案书之日起即进入航标维护期,维护期1年。
2.6 项目具体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关规范及标准要求,满足水上助航标志设计及通航安全等相关功能要求,保证施工完成后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航标效能验收。航标维护期内应确保视觉航标维护满足“标位准确、灯质正常、涂色鲜明、结构良好”的总体目标;无线电航标维护满足“信号准确、频率稳定、功率正常、工作连续”的总体目标。具体技术、质量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及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对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如下:
3.2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需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三级及以上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三级及以上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三级及以上航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级证书(需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具有履行沿海公用干线公用航标和港口航道助航标志设置与维护职能的国家事业法人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 业绩要求:
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至少具有一项海上风电项目航标施工或航标维护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航标效能验收书(或维护报告),时间以航标效能验收证书或维护报告日期为准)。
3.5 信誉要求:
(1)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或由投标产品引起的安全事故(以住建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安监总局等有关部门网站公开通报为准)。
(2)投标人未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3)投标截止时间日评标委员会查询投标人(不含分支机构)未被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站(shixin.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截止时间日评标委员会查询投标人(不含分支机构)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6)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根据《关于颁布<关于建设行政处罚中适用听证程序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规定>的通知》(闽建法〔2001〕206号),暂定金额为10万元及以上)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
备注:信誉要求第(1)项在投标时由投标人进行承诺,若中标后发现投标人所作的承诺与事实不符(重大质量问题的认定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由拟投标产品引起的安全事故的认定以住建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安监总局等有关部门网站公开通报为准),招标人可随时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合同解除造成的一切损失;信誉要求第(2)(5)(6)项和财务要求在投标时由投标人进行承诺,若中标后发现投标人所作的承诺与事实不符,招标人可随时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合同解除造成的一切损失。
3.6 本项目接受不超过两个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按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3年9月 4日至2023年9月10日(节假日照常发售),通过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fycbid.cn)的“注册”→“企业注册”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成功后,选择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即可办理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手续(包括查看和下载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电子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其中招标文件100元,其他资料100元),招标资料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邮费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 潜在投标人完成注册并办理购买招标(采购)文件手续时,可以通过网银或电汇或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以网银方式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的系统可自动到账,系统即可自动开通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功能;若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则潜在投标人还必须将缴款凭证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招投标平台,并以电话(0591-83902191)的方式通知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后,系统方可开通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功能),具体操作流程请登录《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门户首页的“下载专区”下载“投标企业操作手册”或直接咨询福易采交易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0591-83708622、83708660、83709786)。未办理注册手续并购买、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电子招投标活动。
5.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9月2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上传到该平台;同时将保存有未加密的应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ntbf格式)光盘或U盘(单独用信封或文件袋包封),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开标现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四楼本项目开标厅)。
5.2投标截止时间前,如果投标人未按规定上传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或者未提交应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ntbf格式)光盘或U盘或者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均视同为该投标人未参加投标;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采购)文件接收规定或者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则相应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投标人是否已按规定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以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显示数据为准判定。
6.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以及电子开标
6.1本项目开标时间:2023年 9月26 日9时30分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4层本项目开标厅公开开标。开标时间到达后 60 分钟内为各投标人自行解密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的时间,各投标人须自行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各自注册的企业账号登录“个人中心”→“开标大厅”,找到对应开标项目,插入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电子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操作。交易平台已开发支持异地远程解密功能,投标人可以在异地(包括投标人所在单位,即无须在开标现场),按照操作流程实现远程网络解密;也可以持CA电子数字证书到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场所,按照操作流程实现网络解密。
特别说明:①为充分保障招标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如果由于系统平台故障原因,造成系统无法解密的情况,同时投标人已按规定上传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并提交应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ntbf格式)和纸质投标文件,则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启用纸质投标文件,参与后续有关开标、唱标、评标等环节,并以纸质文件为准。如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结束后,其他已解密的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②无特殊情况,相应投标人的开标数据以系统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为准;但如果出现前文所述需要启用纸质投标文件的情形,则相应投标人的开标数据以现场实际用于参与开标环节的纸质投标文件为准认定。投标人应当保证其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应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ntbf格式)以及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否则因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的其他说明
(1)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官网电子招投标采购平台入口登录的《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是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网上电子招标、投标、开标及评标等全流程的交易系统平台。
(2)投标人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参加我司组织开展的电子招投标活动,必须办理经福建CA(福建省数字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认证适用于“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的数字安全证书和电子印章。投标人可提前在瑞证通安全认证公众服务平台(福建省数字证书受理中心)网站,根据所需办理的业务下载并填写相应表格,签章后携带相应书面材料至受理点办理。(表格下载地址:http://ruizhengtong.com/col.jsp?id=136)受理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28-31号窗口。或者投标人可通过线上受理方式访问瑞证通安全认证公众服务平台(福建省数字证书受理中心)网站,进入CA办理入口(www.ruizhengtong.com),根据流程,在线提交业务申请(相关的业务办理资料请按线上说明邮寄至指定地点)。福建省数字证书受理中心(咨询电话:0591-968975)。
(3)潜在投标人在使用过程中如有发生问题,可以及时咨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0591-83708622、83708660、83709786)或者登录客服QQ群:福易采电子交流1群:280506610、福易采电子交流2群:761317499、福易采交流3群:828378153。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澄清、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均在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fycbid.cn)、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j.gov.cn)、(网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投标人提出质疑或要求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为2023年9 月10 日18:00之前,招标人和代理人发出答疑或澄清的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投标人提出质疑或要求澄清的方式:以网络形式在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fycbid.cn)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将按规定时间在网上进行答疑和澄清。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荔园中路199号新威国际大厦19层
邮编:351100
电话:0594-2371681
联系人:王先生、颜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