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3-09-07在网上发布:湖南湘投新能源有限公司下属风电场主机设备更换吊装年度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招标编号:0623-2375N3104162)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湖南湘投新能源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湘投新能源有限公司下属风电场主机设备更换吊装年度服务项目
2.2 项目地点:湖南湘投新能源有限公司下属风电场主要位于湖南郴州临武县及桂阳县、湖南湘乡市、湖南邵阳城步县、山西交城县、云南石屏县及富明县、内蒙乌兰察布等地区。
2.3 项目概况:湖南湘投新能源有限公司下属风电场为:湖南郴州区域的鲁荷金风电场、鲁叶风电场、大冲风电场、东山风电场、三十六湾风电场;湖南邵阳区域的牛排山风电场、乌鸡岭风电场、龙排山风电场及长安营一、二期风电场;云南大牛风电场、大冷风电场、百花山风电场;湖南永州区域的燕子山风电场;内蒙区域的大板梁风电场;湖南湘潭区域的褒忠山风电场,山西交城的会立横尖一期、二期风电场。为确保风电场安全稳定运行,及时组织可能需大型吊装工程的作业、维修,对风电场主机设备更换吊装年度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4 合同服务期:服务期限一年。
2.5成果交付时间: 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立即开展入场准备工作,五个工作日内具备吊装条件。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风力发电机组 装配和安装规范》(GB/T19568-2017)、《风力发电机组安全手册》(GB/T35204-2017)《风力发电机组验收规范》(GB/T 20319-2017)等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
2.7招标范围:湖南湘投新能源有限公司的下属风电场主机设备吊装和更换安装(发电机、机舱、轮毂、叶片和塔筒)工程服务,以及道路、平台清障修整、相关设备的代保管、检验调试、卫生清理、敏感道路(天然气、石油管道等)的保护措施等。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本项目分标段投标并分标段定标。
第一标段:2.5MW以下机组的吊装,本标段入围单位2家。
定标方式:本次招标确定中标入围单位2家,由评委会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中标入围单位。
★采购人选定符合要求2家投标人入围中标,最终合同签订统一以入围投标人的最低折扣率折算后的综合单价(含税)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第二标段:3.4MW5.0MW大型机组的吊装,本标段中标单位1家。
定标方式:本次招标确定中标单位1家,由评委会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中标单位
★采购人选定符合要求1家投标人中标,最终合同签订以中标单位的折扣率折算后的综合单价(含税)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须提供有效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第一标段:投标人须提供三台或三台以上自有或者租赁600吨以上的履带或汽车吊装设备证明资料,并保证其中一台吊装设备为自有且全资无贷款,提供吊车采购合同或贷款还清证明资料。
第二标段:投标人须提供三台或三台以上自有或者租赁1800吨以上的汽车吊装设备或800吨以上的履带吊装设备证明资料,并保证其中一台吊装设备为自有且全资无贷款,提供吊车采购合同或贷款还清证明资料。
3.4业绩要求:
第一标段:近3年内(2020年7月至今)至少完成过3项单机2MW及以上的吊装工程业绩,投标人应出具业绩合同证明材料,属于吊装框架协议的需提供吊装完工证明。
第二标段:近3年内(2020年7月至今)至少完成过3项单机5MW及以上的吊装工程业绩,投标人应出具业绩合同证明材料,属于吊装框架协议的需提供吊装完工证明。
3.5财务要求:纳税资格为一般纳税人,提供经审计的近1年(2022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3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经审计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资料;
3.6信誉要求:不得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络截图。
3.7其他要求:保险要求:1、每次承接业务需购买足额吊装货物险(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2、吊装设备全额险(有效期内)提供保险投保保单;3、150万额度人员保险(有效期内),提供保险投保保单。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投标人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法律诉讼(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小组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书面声明。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资格后审。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2000元整/标段。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所有投标文件均应附有投标保证金,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5.1采取银行转账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开户银行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以下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全 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专户
账 号:2000544001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东风路支行
重要说明:1、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2、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3、汇款单附言请务必注明招标编号或项目名称,否则,因此引起信息延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07日至2023年09 月14日(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在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四部(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503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支持电汇转账购买,若为电汇转账,则应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将购买招标文件款项付至招标代理机构以下账户,并附以下完整信息发邮件至我公司邮箱,我公司在收到完整信息后,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到指定的招标文件接收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