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司受业主国能建平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于2023-11-01在网上发布:辽宁公司国能建平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建平沙海200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设备(不含塔筒)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国能建平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建平沙海200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设备(不含塔筒)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009830,招标人为国能建平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建平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辽宁建平沙海200MW风电项目位于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沙海镇南部。场址中心距北侧沙海镇直线距离约 6km,距东侧S315省道、G101国道直线距离约8km,区域面积约 90km2。场址中心地理坐标约为东经 11928"11",北纬 41°26"46"。本项目区域海拔高度在 580~810 米之间,场区为丘陵区。本工程风力发电机组计划采用28台单机容量5.0MW和10台单机容量6.0MW的风力发电机组。根据风电场布置,本工程风电场38台风电机组分为9回集电线路,每回集电线路4-5台风力发电机—箱式变压器。
2.1.2招标范围:投标人应提供全新制造、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安全可靠、包装完整的成套并网型叶轮直径不小于190m(19X系列),28台单机容量5.0MW和10台单机容量6.0MW等级风机;应提供从塔筒基础安装到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部件(不含塔筒),以及相应的技术服务。风电机组内配套的各种标志标识应满足业主方集团公司标准化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有关规定。
2.1.3交货期: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7月15日
2.1.4质量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全新制造、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安全可靠、包装完整的成套风力发电机组和控制、监视系统,包括从机组供货、安装、调试到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部件,以及相应的技术服务。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国内须有单机3MW及以上容量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业绩100台,且均已成功通过240小时试运行。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为240小时试运行证书。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所投机型(同容量、同叶轮直径)已经取得权威机构出具的设计认证证书(含部件认证附录)和型式认证证书(含部件认证附录),如投标时未取得型式认证证书,须承诺在供货前取得。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0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07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2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獲取招標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11-22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如有系统操作或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58131370。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招标人电话或系统中提澄清,如需联系项目经理电话无人接听请发邮件(项目经理在评标现场无法及时接听电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能建平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沈水路586号
邮 编:100000
联 系 人:李长武
电 话:15524112511
电子邮箱:12012980@chnenerg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