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司受业主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委托,于2023-11-01在网上发布:国华投资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泰州渔光互补及东至林丰光伏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泰州渔光互补及东至林丰光伏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009834,招标人为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国华泰州海陵渔光互补项目位于江苏泰州市海陵区罡杨镇。拟利用现有坑塘水面建设186.57MWp集中式光伏,配套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及16.6MW/33.2MWh配套储能设施。
国华东至林丰光伏复合发电项目位于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装机规模为 64.25588MWp(直流侧),配套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及7.3MW/14.6MWh配套储能设施,220kV送出线路。
2.1.2招标范围:
标段1:国华泰州海陵渔光互补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区建筑及安装工程、110kV升压站建筑及安装工程、35kV集电线路工程、储能项目施工、单体及整套调试工程直至最后所有光伏组件通过240小时试运行,外委单项工程、五通一平及工程过程中的变更设计、设计变更及工程委托、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竣工后场地清理,配合招标人组织各参建单位完成项目专项验收、达标投产验收、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监理服务等。
标段2:国华东至林丰光伏复合发电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区建筑及安装工程、220kV升压站建筑及安装工程、35kV集电线路工程、220kV送出工程、储能项目施工、单体及整套调试工程直至最后所有光伏组件通过240小时试运行,外委单项工程、五通一平及工程过程中的变更设计、设计变更及工程委托、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竣工后场地清理,配合招标人组织各参建单位完成项目专项验收、达标投产验收、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监理服务等。
2.1.3服务期限:
国华泰州海陵渔光互补项目计划工期: 2023年11月30日-2024年11月30日。
国华东至林丰光伏复合发电项目计划工期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8月30日。
监理实际进场时间以建设单位书面通知为准,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全部通过验收及结算后三个月。
2.1.4质量要求:满足《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L/T 5434-2021)的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标段1:2020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监理的合同业绩2份,且为已完成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完工的材料。
标段2:2020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5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监理的合同业绩2份,且为已完成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完工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有效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专业)资格注册证书。
(2)总监理工程师须至少具有1份50MW(含)以上光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总监理工程师及单位名称)。同时须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单位至少近1年的社保缴费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0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08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第2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第2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獲取招標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11-23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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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市经济开发区迎宾大道15号国华风电
邮 编:224200
联 系 人:刘子屹
电 话:0515-85309879
电子邮箱:16245058@cei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