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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巴中市通江县270MW风电项目启动法人竞争优选

2023-11-18 来源: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数:516

四川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巴中市通江县270MW兴隆风电场项目法人竞争优选公告》。根据文件,巴中市通江县270MW兴隆风电场

四川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巴中市通江县270MW兴隆风电场项目法人竞争优选公告》。

根据文件,巴中市通江县270MW兴隆风电场位于通江县城北部高海拔山区,场址由大致呈东~西向的主山脊形成,海拔在1100m~1520m之间。兴隆风电场规划装机规模270MW,形式为集中式风电。

要求建设进度在取得投资开发权确认文件后6个月内完成四川省发改委项目核准,核准后办理完成开工要件(林地、土地等手续)后3个月内开工建设。

要求申报企业需以法人身份参与申报,一个企业集团只能以一个投资主体进行申报,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优选。

全文如下:

巴中市通江县270MW兴隆风电场项目法人竞争优选公告

根据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巴中市2022-2024年度风电资源开发建设初步实施方案〉技术评估意见的通知》(川发改能源函〔2023〕601号)的相关要求,采用综合评价方式,市场化竞争优选确定巴中市通江县270MW兴隆风电场项目法人。现对巴中市通江县270MW兴隆风电场项目法人进行竞争优选,欢迎具有相应资金实力、融资能力、管理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的投资者报名参与。

一、优选依据

优选工作依据以下文件相关要求并结合巴中市通江县的实际情况,通过市场化原则确定兴隆风电场项目法人。

(一)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巴中市2022-2024年度风电资源开发建设初步实施方案〉技术评估意见的通知》(川发改能源函〔2023〕601号);

(二)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十四五”光伏、风电资源开发若干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发改能源规〔2021〕181号);

(三)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能源局《关于风光资源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能源函〔2022〕875号);

(四)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做好新能源及抽水蓄能资源开发前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能源〔2023〕527号);

(五)《巴中市通江县270MW兴隆风电场项目法人竞争优选方案》。

二、项目概况与优选要求

三、优选公告发布时间

巴中市通江县270MW兴隆风电场项目法人竞争优选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

四、申报企业资格要求

(一)申报企业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县级及以上不良信用记录,或未受到相关行政处罚,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二)申报企业及所属公司具备100MW及以上风电项目开发管理经验(含在建及已投产项目。在建项目业绩须提供项目核准文件复印件及项目开工令复印件。已投产项目业绩须提供项目核准文件复印件及发电业务许可证复印件或核准文件复印件及新建发电机组通过并网试运行的意见书复印件,并均加盖公章)。

(三)本次竞争优选工作中,需以法人身份参与申报,一个企业集团只能以一个投资主体进行申报,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优选。一个企业集团若以其下级公司参与申报的,该下级公司应取得企业集团最高级别母公司的书面申报授权(集团授权范围仅限于参与本次风电建设项目法人优选工作),以证明其申报身份的唯一性。对不同投资主体是否属于一个企业集团的认定,以《公司法》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解释为依据。

(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申报。

(五)申报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申报资格被暂停或取消等状态。

注:本条第(一)、(四)、(五)项由申报企业自行承诺(加盖单位公章),第(一)项除承诺外还需提交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名及优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竞争优选者,请于2023年11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年11月22日18时00分,携盖章的申报承诺函、报名申请表(详见附件1、附件2)到通江县石牛大道403号红峰大厦16楼1606室(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报名并获取优选方案(PDF版),申报企业需自备存储媒介,或将申报承诺函、报名申请表(详见附件1、附件2)盖章扫描版发送至771836802@qq.com并致电冯先生,电话:15378562069,将优选方案(PDF版)以电子邮件方式通过771836802@qq.com发送给竞争优选者。

六、申报文件的提交

1.申报文件(纸质形式)递交的截止时间(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6日9时00分,地点为:通江县石牛大道403号红峰大厦16楼1606室(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现场递交加盖封面章、骑缝章的申报文件。项目申报文件单独装订成册,一式8份(纸质版7份,电子版(PDF)1份)。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报文件将予以拒收。

3.申报文件递交人需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授权代表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优选评审

由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专家按照评分办法开展评审工作,评审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上午10:00—12: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楼会议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优选公告在巴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开发布。

九、联系方式

优选人: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中段542号

邮  编:636000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8980292128

冯先生,电话:15378562069

邮  箱:771836802@qq.com

附件1申报承诺函。docx

附件2报名申请表。docx

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16日

来源: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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