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国内形势
应对气候变化问题对我国能源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我国已经在国际社会上庄严承诺,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比2005年降低40~4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要兑现这一承诺,必须加快新能源的规模化发展。
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新能源发展提供了历史性机遇。新能源作为国家加快培育和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将为新能源大规模开发利用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和产业基础。国家已经出台和即将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将为新能源发展注入动力。随着投资新能源产业的资金、企业不断增多,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十二五”期间新能源企业将加速整合。
(二)本市发展形势
“十二五”是上海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的关键时期。大力发展新能源既是上海应对气候变化、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根据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目标,突破能源资源约束,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内在要求。
1.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的任务十分艰巨。按照国家“十二五”规划要求,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量比重是约束性指标。由于新能源的能源密度低且价格相对较高,并受到土地、岸线等资源条件约束,大规模发展风电等新能源受到限制。同时,核电发展放缓将进一步加大本市争取市外核电、水电的难度。本市完成这一目标的任务更加艰巨,新能源发展必须走出一条占地少、立体式、多元化、多主体开发的新模式。
2.新能源发展将进入加速发展期。随着新能源技术发展以及各项政策效应的逐步显现,开发利用新能源的成本将明显下降,为本市清洁能源利用和产业结构升级带来历史性机遇。借助国家支持上海率先应用新能源、建设智能电网的契机,本市新能源发展将呈现突破瓶颈、以点带面的加速发展局面。同时,建立以应用促研发、以研发带产业的良性循环机制,也将进一步推动本市新能源产业迈上新台阶。
三、“十二五”新能源发展指导思想、发展原则、目标
(一)指导思想
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率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紧紧围绕能源安全发展、清洁发展、高效发展的总体目标,坚持应用示范率先创新和装备产业高端制造并重的发展方针,抢抓战略机遇期,积极稳步提高新能源使用比例,高起点、高标准健全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和政策机制,加快把新能源培育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柱行业,成为能源转型发展的先行军。到2015年,基本形成新能源开发应用高地、核心技术研发高地、装备产业及服务业高地,使新能源产业成为能源发展的新支撑。
(二)发展原则
1.坚持应用示范与产业发展互相促进。用足用好本市有限的可开发资源,支持科技创新和装备产业化发展,培育新能源服务产业,使资源开发与关键技术研发同步、新技术示范与产业化同步、新项目建设与人才队伍壮大同步。
2.坚持扩大规模与提升水平互相结合。新能源开发利用在增加数量的同时,更要关注提升质量、打造品牌。按照“立足长远、统筹规划、体现示范、引领水平、高端制造、差别竞争”的要求,不断提高自主研发能力,提升产业能级,增强市场竞争力。
3.坚持政策激励与市场机制互相补充。通过政府财政扶持、税收优惠、市场配额等政策,支持新能源开发利用和产业发展。建立健全公开、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更多地运用市场化手段,调动投资者的积极性,吸引和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参与新能源产业发展。
(三)发展目标
1.总量目标
综合考虑国家约束性指标考核及上海节能减排、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等要求,到2015年全市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12%左右,其中本地生产量达到120万吨标准煤(不含太阳能光热利用),是2010年的8倍。
专栏: 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预计2015年上海外来水电、核电达到400-420亿千瓦时,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11%左右(作为预期性指标),加上本市开发的新能源占比1%(作为约束性指标),合计占比12%左右。
2.布局和结构目标
风电:以海上风电开发为重点,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基地建设。到2015年,形成东海大桥、临港、奉贤三个海上风电基地。同时,扩大崇明、长兴、老港三个陆上风电基地规模,全市风电装机达100万千瓦左右。积极探索分布式风能资源开发,因地制宜地开发中小规模分布式和用户侧风力发电项目。
太阳能:光伏发电优先在外高桥、老港、陈家镇等开发区、工业区和新城以及大型公共建筑等建设金太阳示范工程和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应用,总装机达到150兆瓦。太阳能热利用重点在符合条件的公共建筑和新建小区规模化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建设太阳能采暖和制冷示范工程,在郊区农村大规模推广太阳能光热利用,太阳能热水器集热面积达到500万平方米左右。
生物质能:与城市废弃物综合利用结合,重点在崇明、松江、奉贤、老港等地区建设生物质发电示范工程,并扩大城市垃圾发电规模,建设浦东、金山等发电工程,新增装机超过20万千瓦。
浅层地热能:与节能建筑相结合,建设一批示范工程,总应用建筑面积达到400万平方米左右。
3.区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