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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新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

2011-12-29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 浏览数:2372


 

  (四)加快新能源示范区建设
  1.建设国家级崇明绿色能源示范县。按照国家绿色能源示范县和崇明生态岛建设的要求,高起点规划建设崇明绿色能源供应体系。在建设陆上风电基地和储备海上风电的同时,重点结合养殖场和农村剩余物,建设沼气发电工程和生物质发电工程。在公共建筑上应用太阳能光伏发电和采暖技术,在公益单位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并推广浅层地热能的利用。加快农村电网改造,抓好新能源接入系统工程,结合陈家镇低碳示范区建设,开展智能电网试点。结合崇明东滩区域生态发展,高水平启动建设风电、光伏、生物质等新能源综合示范区。
  2.推进外高桥、陈家镇等区域建设以光电为主的集中应用示范区。按照国家金太阳示范工程实施计划和光电集中应用示范区建设要求,结合太阳能资源、建筑太阳能面积、电力负荷和用电价格等条件,研究制定区域光电集中应用示范建设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并探索新能源分布式发电建设和管理运营模式。
  3.打造老港立体式新能源示范基地。建设老港风电基地,扩大老港垃圾填埋气发电工程,建成垃圾发电项目,开发地面太阳能利用技术,形成立体化、多元化、综合型的新能源开发利用模式。
  (五)积极推进新能源接入系统和智能电网建设
  同步建设风电等新能源接入系统工程。根据东海大桥、临港、奉贤三大海上风电基地和崇明、长兴、老港三大陆上风电基地规划,同步规划布局电力送出工程,确保电源电网协调发展、同步建设。
  推广新能源发电功率预测与运行控制技术,实现新能源、分布式能源的便捷接入和调度。在国家批准的光电集中应用示范区,积极探索适应大量分布式发电设施的并网运行技术及管理措施。同时,通过项目示范,不断提高配电网智能化水平,逐步实现分布式能源利用系统的电力双向供电、互济余缺。
  配合风电、光伏发电工程和变电站建设,进行大型储能电站示范,在实践中推动技术进步。
  (六)推进新能源技术研发和产业化
  1.风电产业。以临港等地区为主,建设大型风电机组关键设备、施工设备等产业化研发制造基地,使其成为国家主要的风机制造基地。重点发展大功率海上风机、陆上风机和海上风机施工设备,开展发电机、叶片、变流器/主控、大型轴承和海底输变电等关键零部件及海上风机防腐材料的自主研发。到“十二五”期末,形成3.6兆瓦、5兆瓦及以上的海上风机系列整机批量制造能力,支持上海风机制造企业成为国家重点支持的3-5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整机企业之一。
  2.太阳能产业。在张江、闵行等区域,建成光伏产业研发制造集聚地,支持张江、金桥等园区建设薄膜太阳电池核心装备研发制造基地,支持松江、奉贤、金山等区县建设一批太阳能特色园区。重点发展高效晶体硅太阳电池、薄膜太阳电池及其核心装备,建设吉瓦级太阳电池生产基地。突破柔性薄膜太阳电池及有机太阳电池等先进技术,积极探索新一代太阳电池技术。积极推进太阳能光热技术及装备产业发展。
  3.核电产业。重点在临港、闵行等基地,以核电成套设备制造为主体,形成核电设计和服务产业集群,提升设备成套和系统设计能力。重点发展核岛主设备、常规岛主设备、核电站数字化仪控系统、关键辅助设备等,开展AP1000堆内构件和控制棒驱动机构、压力容器和蒸汽发生器、主泵制造技术的研发,推进关键泵阀、电缆等部件和材料配套。通过引进、消化和吸收新一代核电技术,突破关键零部件瓶颈,形成成套能力。
  4.新能源智能电网产业。建设临港、闵行等智能电网产业园。聚焦新能源和分布式能源接入与控制、电力电子应用及核心器件、电力储存等领域,建设好国家能源智能电网(上海)研发中心、上海智能电网研究与发展中心等。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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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上文 >> 2011年中国中小型风电产业发展报告
阅读下文 >> 上海市“十二五”新能源(风电)开发利用重点建设项目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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