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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详细内容全文)

2012-08-14 来源:国家发改委 浏览数:7710

  ()发展目标
  1、总目标
  扩大可再生能源的应用规模,促进可再生能源与常规能源体系的融合,显著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全面提升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能力,掌握可再生能源核心技术,建立体系完善和竞争力强的可再生能源产业。
  2、主要指标
  (1)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显著提高。到2015年全部可再生能源的年利用量达到4.78亿吨标准煤,其中商品化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4亿吨标准煤,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达到9.5%以上。
  (2)可再生能源发电在电力体系中上升为重要电源。“十二五”时期,可再生能源新增发电装机1.6亿千瓦,其中常规水电6100万千瓦,风电7000万千瓦,太阳能发电200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750万千瓦,到2015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争取达到总发电量的20%以上。
  (3)可再生能源供热和燃料利用显著替代化石能源。不断扩大太阳能热利用规模,推进中低温地热直接利用和热泵技术应用,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和生物质热电联产,加快沼气等各类生物质燃气发展。到2015年,可再生能源供热和民用燃料总计年替代化石能源约1亿吨标准煤。
  (4)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应用形成较大规模。建立适应太阳能等分布式发电的电网技术支撑体系和管理体制,建设30个新能源微电网示范工程,综合太阳能等各种分布式发电、可再生能源供热和燃料利用等多元化可再生能源技术,建设100个新能源示范城市和200个绿色能源示范县。发挥分布式能源的优势,解决电网不能覆盖区域的无电人口用电问题。沼气、太阳能、生物质能气化等可再生能源在农村的入户率达到50%以上。

专栏 2 “十二五”时期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主要指标
内容
利用规模
年产能量
折标煤
万吨/年
数量
单位
数量
单位
一、发电
1、水电(不含抽水蓄能)
2、并网风电
3、太阳能发电
4、生物质发电
    农林生物质发电
    沼气发电
    垃圾发电
 
39,400
26,000
2,100
1,300
800
200
300
万千瓦
 
 
12,030
9,100
250
780
480
120
180
亿千瓦时
 
39,000
29,580
6,180
810
2,430
1,500
370
560
二、供气
1、户用沼气
2、工业有机废水沼气
 
5,000
1,000
 
万户
220
215
5
亿立方米
 
 
1,750
1,700
50
三、供热制冷
1、太阳能热水器
2、太阳灶
3、地热能热利用
供暖制冷
供热水
 
40,000
200
 
58,000
120
 
万平方米
万台
 
万平方米
万户
 
 
6,050
4550
 
1,500
四、燃料
1、生物质成型燃料
2、生物燃料乙醇
3、生物柴油
 
10000
400
100
 
万吨
万吨
万吨
 
 
 
1,000
500
350
总计
 
 
 
 
47,800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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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上文 >> 2010 年中国中小型风力发电行业发展报告
阅读下文 >> 浙江省“十二五”及中长期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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